根据《浙江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意见》(浙农政发〔2021〕7号)、《江山市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江财预执〔2023〕153号)《中共江山市委办公室 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市委办2021〕40号)、《关于做好村集体经济组织大额资金竞争性存放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现就江山市碗窑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大额资金竞争性存放项目决定开展公款存放招标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参加投标。
序号 | 内 容 | 招标人 | 合作期限 |
1 | 江山市碗窑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大额资金竞争性存放项目 | 江山市碗窑乡人民政府 | 5年期 |
注:存款金额届时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以下要求同时满足)
投标人应符合《江山市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江财预执〔2023〕153号)第十五条规定,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能力,具体包括:
(一)在江山市设有分支机构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及政策性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
(二)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三)纳入人民银行综合评价的银行,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应达到B级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综合评价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
三、网上报名时间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25日9:30:00。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报名法定节假日均可)
2.报名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报名银行在有效报名时间内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style=";font-family:宋体;height:150%;font-size:19px;background:rgb(255,255,255)">,获取招标文件。报名成功后联系人会收到短信通知,逾期报名视为未报名。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3月25日9:3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本项目不接受线下投标方式。
五、开标时间:2026年3月25日9:3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号厅,江山市虎山街道景星西路万商城12号楼4楼。(“在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本项目实行电子开评标,投标人无需派代表出席。
六、其他
1.未经报名登记并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投标,将被拒绝。
2.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投标人应在投标报名前提交政府采购云平台( style="text-indent:37px;text-autospace:ideograph-numeric;height:150%">(2).网上电子投标具体流程详见操作指南: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style="text-indent:37px;text-autospace:ideograph-numeric;height:150%">(3).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 style="text-indent:37px;text-autospace:ideograph-numeric;height:150%">3.本项目由中标单位承担伍仟元代理费,在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给代理机构。
七、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名称:江山市碗窑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严女士
联系电话:188868062146
地址:江山市碗窑乡达河村淤头基1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毛女士
联系电话:15057044227(596932)
地址:江山市景星西路万商城12号楼西侧3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