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参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对下列采购项目。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1.项目名称:救助站7号楼燃气改造项目
2.项目编号:UHO2021-SZB0880
3.项目内容:本竞价项目预算195181.09元;
4.供应商资格及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投标人必须具有市政行业(燃气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其他相关资质,提供相关资质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近三年内没有受到过任何关于企业诚信的行政处罚;没有任何银行相关的不良诚信记录;没有任何审结或在审的民事纠纷(提供书面承诺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5.供应商竞价程序及时间安排
5.1竞价程序:
5.1.1投标响应。凡愿意参加竞价的供应商,必须备齐以下资料报名参与竞价并获得竞价采购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4.供应商资格及要求”中相关证明文件。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3日起至10月29日止,9:00-11:30,14:00-17:00(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竞价文件中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获得竞价采购文件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3030号福田体育公园南门体育馆6号门政府采购招标服务中心;
(3)本项目竞价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600元,售后不退。
(4)答疑事项:2021年11月27日17时前凡对竞价文件有任何疑问的,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送达采购代理机构,逾期不予受理。采购代理机构会将集中答疑结果以邮件方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对竞价文件的任何修改,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为准。
5.1.2报价。
(1)报名参与竞价的供应商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对本项目报价,并可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对已报价格进行修改或撤销。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报价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1年11月2日9:00(北京时间);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日9:30(北京时间);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3030号福田体育公园西北角友和招标代理服务中心(靠近北门)
5.1.3确定竞价结果。在询标截止时间当天,采购代理机构审查供应商资格性和符合性是否满足竞价文件要求,在按竞价文件规定的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人。
5.1.4发布成交结果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成交人后三个工作日内发布成交结果通知。
5.1.5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应按有关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根据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相关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具体计取费率标准如下表所示:
类别金额(万元) | 工程招标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100以下 | 1.00% | 1.50% | 1.50% |
100-500 | 0.70% | 1.10% | 0.80% |
500-1000 | 0.55% | 0.80% | 0.45% |
1000-5000 | 0.35% | 0.50% | 0.25% |
5000-10000 | 0.20% | 0.25% | 0.10% |
10000-50000 | 0.05% | 0.05% | 0.05% |
50000-100000 | 0.035% | 0.035% | 0.035% |
100000-500000 | 0.008% | 0.008% | 0.008% |
500000-1000000 | 0.006% | 0.006% | 0.006% |
1000000以上 | 0.004% | 0.004% | 0.0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