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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包兰铁路银川至中卫段扩能改造工程(青铜峡段)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服务工作竞争性磋商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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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招标公告】 包兰铁路银川至中卫段扩能改造工程(青铜峡段)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服务工作竞争性磋商公告 |
| 所属地区: |
宁夏 |
发布时间: |
2026-03-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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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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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兰铁路银川至中卫段扩能改造工程(青铜峡段)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服务工作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I6401005358908429001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地点:吴忠市-青铜峡市 所属行业:专业技术服务业 包兰铁路银川至中卫段扩能改造工程(青铜峡段)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服务工作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L-2026-ZC007项目名称:包兰铁路银川至中卫段扩能改造工程(青铜峡段)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服务工作预算金额(元):98600.00最高限价(元):98600.00采购需求:需对青铜峡段涉及新增用地(涉及的连湖农场、邵岗镇、树新林场、大坝镇、青铜峡镇等5个乡镇和农林场)的前期决策阶段与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评估。(具体服务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一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算)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未出具或未按规定填写不完整的,视为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按照《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文,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财库〔2019〕19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鼓励节能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扩大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范围的通知》(市监认证函〔2019〕513 号)文件要求,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以 2019 年第 16 号令公布了《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和《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供应商选投经名录内认证机构认证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须自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依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自2026年2月1日起,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明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证明(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证明);(3)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5)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6)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7)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开、评标现场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注:(3)、(4)、(5)、(6)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磋商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6年03月13日至2026年03月20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众隆(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时间内须将投标报名登记表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zlxmgl2018@进行报名,发送时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方式: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售价:0 元四、响应文件提交(纸质标)截止时间:2026年03月2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自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地点:宁夏正采大数据服务有限公司(吴忠市利通区北湖花园B区南门口公建楼三楼)五、开启时间:2026年03月2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宁夏正采大数据服务有限公司(吴忠市利通区北湖花园B区南门口公建楼三楼)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公告在( 话:17709532220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何冬平、李建、李倩电 话:18609503341 代理机构:众隆(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13日报名登记表.docx 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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