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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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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空经济区
2026
年绿化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
答疑澄清
一、说明
1
、本《答疑澄清文件》作为原《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原《招标文件》与本《答疑澄清文件》有不符之处,以本《答疑澄清文件》为准。
二、答疑澄清内容
1
、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
P53
合同协议书中表明合同价格形式为总价合同,
P71
专用合同条件中表明合同价格形式为暂定总价,结算金额以中标价为上限,请明确以哪个价格形式为准?
回复:暂定总价,结算金额以中标价为上限。
2、
投标函附录中关于价格调整的差额计算约定见价格指数权重表;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
P71
专用合同条件中表明不采用价格指数权重表,按合同约定及发包人确认的方式、价格进行调整,若发生价格大浮动变化,是否参见
P74
专用合同条件中的工程竣工结算原则进行调整,请明确价格调整方式?
回复:价格调整原则详见《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
14.5.2
。
3、
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提供的资料中,
P90
提到勘察报告(详见附件),无相关资料,可否提供?
回复:本项目不涉及,不提供。
4、
航空物流区道路和科技创新区道路可否提供相应
CAD
道路图纸,请明确?
回复:不提供,以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提供资料,初步设计成果文件为准。
5、
初步设计方案中
P19
提到项目区域内市政供水管网已全面覆盖,施工范围是否仅包含项目范围
-
市政管网支管道的施工
(
取水点、自动灌溉系统施工等),请明确相关施工内容?
回复:
本次施工范围包括
105
国道与临空大道互通给水管网及浇灌系统,其他道路无浇灌施工内容。
6、
初步设计方案中
P20
提到项目区域内电力设施完善,施工范围内是否不包含电气工程的施工,请明确?
回复:不包含。
7、
初步设计方案
P39-P42
苗木表中涉及大量苗木移植,请在图中明确标注生态林、秀林等起苗点的位置?
回复:详见附图。
8、
初步设计方案
P38
中提到生态林起苗后,树坑需进行种植土回填至原标高,其余起苗点起苗后是否需种植土回填,请明确?
回复:生态林区域以外树坑不需要回填。
9、
初步设计方案中各条路的设计说明与苗木表不符,如翔宝东路路长
1628
米,初设部分树池个数
642
个,两侧侧分带宽度各
1.7m,
但苗木表中的乔木总量共
508
株,绿篱总量共
5650m2,
且经现场踏勘,已种植区域侧分带部位也有乔木种植,苗木表中的数量不满足各树池中种植乔木,请明确以哪个数量为准?
回复:以苗木表为准。
10、
初步设计方案苗木表中外购麦冬无高度、冠幅规定,请明确是否有指定规格?
回复:高度
>0.2m,
冠幅
>0.2m
。
三、其他补充事宜
1
、答疑澄清
已发布
,请各投标单位
及时关注
。
2
、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相关资料,若潜在投标人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临空经济区(廊坊)城市建设综合事务中心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6
年
3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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