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福建省港航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福建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标人)
福建省海航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项目业主福建可门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现对福州港罗源湾港区可门作业区4#、5#泊位码头评估及维修方案设计的下述内容进行邀请招标,现就有关招标事宜公布如下:
1、项目编号:FJHH2026016
2、项目名称:福州港罗源湾港区可门作业区4#、5#泊位码头评估及维修方案设计
3、资金企业自筹
4、项目概况
福州港可门作业区4#、5#泊位隶属福建可门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4#泊位码头为30万吨级卸船泊位(高桩板梁结构),5#泊位为5万吨级装船泊位(高桩板梁结构),岸线全长663米。业主已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完成本项目码头定期检查检测。根据《港口基础设施维护技术规范》要求,需开展码头评估及维修方案设计工作。
5、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福州港罗源湾港区可门作业区 4#、5# 泊位码头评估及维修方案设计全流程技术服务,包含码头评估、维修方案设计、维修后的再次码头评估三大核心工作,以及为完成上述工作所需的现场服务、技术配合、成果编制与修改等全部相关工作(具体详见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35万元。
6、投标人资格要求
6.1投标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6.2投标人须应具备工程设计水运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6.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资格(港口与航道工程),或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注: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指港航工程、航道工程、航道整治工程、港口建筑工程、航道及港口工程、港口水工建筑工程、航务工程、水工工程、水运工程、海洋工程、港工工程、港口工程、海岸工程、近岸工程等专业),投标人须提供人员有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和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
6.4投标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以“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 址:福州市连江县下宫镇滨海路205号 ,邮编:361025
电 话:0591-26433003 ,传真:0591-26163818
联系人:郭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海航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马尾区镇冰路8号海运集团大楼14层,邮编:350001
电 话:13599393130
联 系 人:林工
电子邮箱:fjhhglgs@
附件:投标邀请确认表格式
投标邀请确认表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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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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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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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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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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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我公司已详细阅读邀请招标公告内容,愿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并按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请将完整招标文件发送至上述邮箱。
单位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