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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田城中村改造项目B-14地块工程监理招标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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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潘田城中村改造项目B-14地块工程监理招标公... |
| 所属地区: |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 |
发布时间: |
2026-03-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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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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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田城中村改造项目B-14地块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公共资源交易编号:2026JSJL12Z5805001
2026-03-12
链接地址
$(0,#cadata1)$(0,#cadata2)潘田城中村改造项目B-14地块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E3701000747055096 公共资源交易编号: 2026JSJL12Z5805001 项目名称: 潘田城中村改造项目B-14地块工程监理 工程地点: 历城区莲花山片区经十东路以南、凤鸣路以东、凤集路以西。 资金来源: 国有(非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100% 招标工程类型: 监理 计划批文总投资额: 201399万元 合同估算价: 430万元 结构形式: 框架结构 工程规模: 199010.86㎡ 计划文号: 2512-370112-04-01-799198 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 济南利港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李超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13256166820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济南利港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联系人: 李超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13256166820 招标代理单位: 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李玉辉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手机): 17862984964 招标代理联系人: 李玉辉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手机): 17862984964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房地产产权人: 济南利港置业有限公司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潘田城中村改造项目B-14地块工程监理2.建设地点:历城区莲花山片区经十东路以南、凤鸣路以东、凤集路以西。3.项目规模:199010.86㎡4.计划工期:1050日历天(具体以甲方开工令为准)。5.质量要求:合格。6.该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7.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验收及保修等全过程监理及相关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名称规模 标段内容 潘田城中村改造项目B-14地块工程监理199010.86㎡工程监理 二、投标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2.人员要求:拟派项目总监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3年度(自2022年至2024年,企业成立不足三年,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表。4.业绩要求:潜在投标人自2021年3月12日至2026年3月12日止(5年),承担过单项合同监理费200万元(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类似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数据为准,投标人应当提供类似工程业绩查询路径及查询截图,并对真实性承诺负责。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数据不完整,可补充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等相关资料,补充资料须与平台数据保持一致,确保真实有效;提供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的,合同中需能够体现符合业绩要求的监理金额或建筑面积。】5.信誉要求:(1)投标人自2023年3月12日至2026年3月12日止(3年)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单位公章);(2)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三、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验收及保修等全过程监理及相关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合格投标人确定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注:投标人对其提报的企业业绩的真实性负责,开标期间将对所提报的业绩进行公示,一旦查证有虚报和造假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记录诚信档案。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该项目为新系统项目,请于2026-03-13至2026-03-18时间内登录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1.投标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4月8日09时00分2.各投标人无需到现场递交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按规定通过登录“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建设工程”进行上传。 七、其他 1.本次公告同时在、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济南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相关媒体上发布。2.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异议联系人:李超 招标人异议联系方式:13256166820 投诉电话:历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531-66899323 ca办理及相关咨询请点击 技术支持电话 0531-59596642、0531-59596643 公告时间:2026年03月13日至2026年0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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