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4.3近两年没有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记录,并在咨询服务工作中未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如近两年被处以行政处罚,请说明并承诺不会对我公司审核报告的出具及使用产生障碍。
提供上述相关网页查询记录截图。
5.财务要求:提供近2年(2024年~2025年)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2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二)服务和成果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技术咨询服务:根据《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管理办法》、T/CIQA 4-2023《生态原产地产品通用要求》、T/CIQA 6-2023《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区通用要求》等相关规定,提供以下咨询服务:
(1)对我公司PEOP项目评估与分析;(2)开展PEOP标准的解读与培训;(3)辅导对PEOP材料进行汇总、编制;(4)协助我公司提交申请材料;(5)协调PEOP项目现场评审;(6)协助我公司对不符合项目的整改及提交整改报告等。
2.根据《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管理办法》、T/CIQA 4-2023《生态原产地产品通用要求》、T/CIQA 6-2023《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区通用要求》的要求,帮助我公司通过PEOP 认定,并在2026年6月8日前获得延续证书。
三、为满足评审程序需要,响应文件需附以下资料
包括但不限于:报价函、资格资质证明材料、资信证明材料、财务报告/报表、业绩证明材料、人员构成、项目主要参与人员简历表及业绩情况、针对本项目的技术服务方案等。
四、报名要求
若有意参加本次报价,请于2026-03-13 17:00:00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是否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格式见附件),并将确认函盖章后的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470400656@。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未按上述要求发送电子邮件至指定邮箱者,不得递交响应文件或参加报价。
五、询价文件提交要求
(一)装订要求:报价文件按照第四条相关要求用A4幅面出版,竖向左侧装订,报价材料正本要求逐页加盖公章。报价文件装订应牢固,并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否则,采购人对于报价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报价纸质材料1份即可。
(二)本次报价资料按以上要求装订好后于2026-03-18 17:00:00前递交至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春城路276号云南省盐业有限公司。联系人:杨丽梅,联系电话:13888541426。
(三)以上材料统一放至一个信封中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本次评审以所报密封资料为依据;未密封的报价资料视同无效报价。
(四)如果未能在规定时间提交材料,视为放弃参与本次选聘工作。
附件:询价参与确认函
云南省盐业有限公司
2026年3月11日
*附件:(报名者请按以下格式要求在系统报名界面上传确认)
询比参与确认函
云南省盐业有限公司:
我单位对《云南省盐业有限公司生态原产地产品认定服务项目的询比公告》已知悉,我单位将按公告要求参加贵公司此项采购活动,并作出以下承诺:
1.我单位提供的相关服务不会构成对任何第三方的专利、版权、商标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或其他财产权利的侵犯;我单位对服务期间知悉的涉及采购人发展战略、经营决策、企业管理、商业机密等内容进行严格保密;如有上述情况发生,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2.我单位不属于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XX单位
(单位盖章)
2026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