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雄安新区][招标/资审公告]雄忻高铁雄安新区地下段相关配套区间(管廊附属)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
|
公告名称: |
[雄安新区][招标/资审公告]雄忻高铁雄安新区地下段相关配套区间(管廊附属)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
| 所属地区: |
河北 |
发布时间: |
2026-03-09 |
|
详细内容:
|
雄忻高铁雄安新区地下段相关配套区间(管廊附属)工程施工
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雄忻高铁雄安新区地下段相关配套区间(管廊附属)工程
已由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
、河北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
以
《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开展起步区东西轴线市政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函
》
雄安改发
(
前期
)
[2020]98号
、《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对关于开展起步区东西轴线市政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函调整的函
》《
关于雄忻高铁雄安新区地下段相关配套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雄安改发投资[2021]316号
、《
河北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关于雄忻高铁雄安新区地下段相关配套区间
(
管廊附属
)
工程初步设计
(
概算
)
的批复
》
雄安改发投资[2026]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雄安雄商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新区财政提供总投资的50%作为项目资本金,其余资金按照相关规定筹措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
资金落实情况为
已落实
,招标人为
雄安雄商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
雄忻高铁雄安新区地下段相关配套区间(管廊附属)工程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的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雄安新区起步区
。
2.2本项目的建设规模
及内容
:
项目建设启动区外剩余段综合管廊外电工程和小里站范围综合管廊机电工程。其中,启动区外剩余段综合管廊外电工程位于起步区第一、二、三、五组团,建设内容主要包括
15
座配电室(含全套设备、不含土建结构)及其连接电缆线路
44.75
公里;小里站范围综合管廊机电工程位于起步区第一组团,南北侧管廊长度各约
0.77
公里,总长度约
1.54
公里,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消防、通风、供配电、照明、监控与报警、排水、支架、标识等。
项目总投资
8947.32
万元,其中工程费
7917.7
万元,
其中启动区外剩余段综合管廊外电工程
6795.89
万元,小里站范围综合管廊机电工程
1121.81
万元
。
本招标项目合同估算价约
7917.7
万元
。
2.3本项目招标范围:
雄忻高铁雄安新区地下段相关配套区间(管廊附属)工程
图纸范围内所有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临建工程、消防、通风、供配电、照明、监控与报警、排水、支架、标识等全部施工,并验收合格。包含缺陷修复及保修等工作,并对其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费用和进度负责。
具体以招标阶段的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2.5
本项目的工期要求:
施工总工期
暂定
1
8
4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
202
6
年
4
月
15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6年
10
月
15
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各阶段性工程完工时间以
招标人
书面通知为准。
2.6质量标准:
合格。
2.7
投资类型:
政府投资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
须同时满足以下
①
-
④项要求:
①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
;
②具有有效的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为承装、承试五级及以上(旧)或承装、承试三级及以上(新)资质;
③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④需要(需要或不需要)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2)业绩最低要求:
/
。
(3)项目经理最低要求:
①
1
名,具有有效的
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本),注册单位与
申请人
一致
。
②近三年(自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竣工验收资料时间为准)具有
1
项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的单个合同承包范围内合同金额
3000
万元(含)以上的电力工程施工业绩。
③自
资格预审申请
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
注:
1)
以上相关证明材料第
①-②
条按第二章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3.2.6
中要求提供,第
③
条在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九、其他材料 (一)资格预审文件响应承诺函中承诺。
2
)a.电力工程施工业绩单个标段规模不满足评审条件的,但属于同一项目(以项目立项文件为准)分标段实施的,不同标段可以累积计算。
b.上述所附业绩合同为
PPP
合同或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或其他施工合同等的,其中该合同中申请人独立施工范围内对应的规模施工内容满足上述要求的,视为该项目业绩为申请人独立承担的满足要求的施工业绩。
温馨:请各申请人注意,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
40
号文件的要求:
①
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
②
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③
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
请各申请人按照相关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证书等相关资料,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4)财务要求:
/
。
(5)信誉要求:
①
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申请人
不采用
(
采用
或不
采用
)
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
本项目对近
3
年内(从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申请人
不采用
(
采用
或不
采用
)
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
本项目对近
2
年内(从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申请人
采用
(
采用
或不
采用
)
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
本项目对近
3
年内(从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申请人
不采用
(
采用
或不
采用
)
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
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申请人
不采用
(
采用
或不
采用
)
否决性惩戒方式。
(6)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申请人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
申请人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
申请人
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
d.
申请人
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e.
申请人
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f.
申请人
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g.
申请人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h.
申请人
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i.
申请人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j.
申请人
在近三年内(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
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
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k.
申请人
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l.
申请人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m.在近三年内(从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
n.近一年内(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申请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o.
申请人
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
“
信用中国
”
网站(
)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p.
申请人因
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
“
失信主体
”
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
“
信用中国
”
网站(
)
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
为准);
q.
申请人
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
r.申请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资格预审申请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s.申请人为被列入市场主体
“
严重失信名单
”
的施工单位(按照《河北雄安新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被列入市场主体
“
严重失信名单
”
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自被列入
“
严重失信名单
”
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参加雄安新区政府投资、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
(
上述
资格预审
公告
“
信誉要求
”
第
①
项修改
为本条)
;
t.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严重履约不合格、严重失信行为
等
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
(
上述
资格预审
公告
“
信誉要求
”
第
②
项修改
为本条)
;
u.近
二
年内(从
申请文件
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前述情形以本项目招标人出具的禁止投标的相关书面处罚决定为准
)
(
上述
资格预审
公告
“
信誉要求
”
第
③
项修改
为本条)
;
v
.
申请人
在近三年内(从
申请文件
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
,
行政处罚决定中需明确定性为
“
骗取中标
”
或
“
严重违约
”
或
“
重大工程质量
”
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
(
以
申请文件
递交截止当日
“
信用中国
”
网站
(
)
公布的行政处罚为准,处罚日期以
申请文件
递交截止当日
“
信用中国
”
网站
(
)
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准
)
(上述
资格预审
公告
“
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
j
项修改为本条);
w
.近一年内
(
从
申请文件
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
)申请人
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
以
申请文件
递交截止当日
“
信用中国
”
网站
(
)
公布的行政处罚为准,处罚日期以
申请文件
递交截止当日
“
信用中国
”
网站
(
)
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准
)(
上述
资格预审
公告
“
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
n
项修改为本条
);
x
.
申请人
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
“
失信主体
”
且在公示期内。
(
本条以
申请文件
递交截止当日查询的
“
信用中国
”
网站
(
)
“
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
的为准
)(
上述
资格预审
公告
“
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
p
项修改为本条
);
y
.申请人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和个人
;
z
.
招标阶段不同
申请人存在清单加密锁号一致的情况。
aa
.以上
s
、
t
、
u
、
v
、
w
、
x
、
y
、
z
与
“
信誉要求
”
不一致的,以
s
、
t
、
u
、
v
、
w
、
x
、
y
、
z
条要求为准。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
“
谁主张、谁举证
”
的原则前提下可通过
“
交易平台
”
在
“
投诉与答复
”
菜单中采用数字
CA
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7)本次资格预审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联合体
申请资格预审的
,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
联合体各方均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各成员承担工作对应
的
专业认定
资质
;最多接受
2
家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本资格预审公告
“
信誉要求
”
、
“
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
要求;
②
联合体各方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须按照其中一家单位承担全部
外电工程
施工内容,另一家单位承担全部
机电工程
施工内容的形式进行分工,且各自配备的管理人员须满足对应部位施工要求;
③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申请,否则各相关申请均无效;
④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填写申请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申请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⑤
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资格预审、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⑥
以联合体投标的,信用评价分值按照联合体协议书中联合体成员协议的分工权重加权计算确定。联合体申请人未提供联合体成员的协议分工权重的,按照信用分值最低的一方认定联合体信用分值。
(8)其他要求:
/
。
各申请人对多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时,最多可通过全部申请标段的资格预审,但在下阶段投标阶段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
。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资格预审申请者,请于
202
6
年
03
月
09
日
23
时
59
分
00
秒至
202
6
年
03
月
17
日
23
时
59
分
00
秒(北京时间,下同),通过CA数字证书
登录
“
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网址:
)(以下简称
“
交易平台
”
)的
“
电子招标项目
”
菜单,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5.2申请人按
5.1
款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前,应先在
“
交易平台
”
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和CA数字证书办理,已完成注册和
CA
办理的申请人不必重复操作
。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
6
年
03
月
23
日
09
时
00
分
00
秒
,申请人应在申请截止时间前将编制完成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至
“
交易平台
”
,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
以联合体形式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
其他说明:
本项目不需要递交纸质版申请文件。
7. 公示与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均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雄安雄商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雄安片区容城县容信路
2
号
联系人:
陈
经理
电 话:
0312-4078260
电子邮件:
/
传真(如有):
/
网址(如有):
/
招标代理机构: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大街
8
号中钢国际广场
16
层
联系人:
赵禄祥、王思莹、李想、薛建伟、封勋
电 话:
0312-4078986
,
18811088853
电子邮件:
zhaolux@
传真(如有):
/
网址(如有):
/
9.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9.1
“交易平台”的注册、
CA
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资格预审文件下载、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文件加密与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详见“服务平台”或“交易平台”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
9.2
评审
以
申请人
上传至交易平台的
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为准,
未按要求递交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
3
本资格预审文件的编制工具版本号为
7.8.5014.
3880
,申请人从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相对应的电子投标编制工具即可打开资格预审文件,
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技术服务
。技术咨询电话:
0312
-
5620113。
9.
4
异议和投诉
(
1
)申请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
(
2
)异议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采用
CA
数字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提出(开标异议除外)。
(
3
)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
赵禄祥、王思莹、李想、薛建伟、封勋
电话:
0312-4078986
,
18811088853
电子信箱:
zhaolux@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大街
8
号中钢国际广场
16
层
(
4
)
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
河北雄安新区营商环境局
,投诉电话:0312-5620123,邮箱:
yshhjjjyjd@
。
9.
5
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已于
2024
年
5
月
11
日启用河北省统一市场主体库,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需使用河北省平台主体库账号及密码进行登录,请各申请人及时关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知公告《关于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启用河北省统一市场主体库的通知》。如有问题可拨
0312-5620124
进行咨询。
9.
6
本招标项目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严格落实省数政局双盲、远程异地等相关要求
。
9.
7
尚未注册或提交信用评价信息的投标单位尽快登录
注册或提交。开标时,信用评价系统未显示注册单位信息的,信用评价分值为
0
分,请各
申请人
及时进行注册。信用标的信用评价分值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雄安新区最后一次信用评价季度性更新(包括实时更新)的分数为准。联系方式:如有问题可拨
0312-5628536
进行咨询。
9.8.
申请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预留充足时间,及时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网站地址:
),按照省平台要求如实填写企业性质、法人代表姓名、法人代表身份证号、法人代表联系方式等信息,完成相关信息的维护工作,避免因信息填报不全影响申请文件递交。信息受理地可选择“雄安新区”进行线上核验。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