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下列材料之一:(1)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2)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见采购公告附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关于2026--2028年机关饭堂肉菜及副食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全部服务的承接方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关于2026--2028年机关饭堂肉菜及副食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style="text-align: left;">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如供应商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的,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的有效许可信息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