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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蠡县][招标/资审公告]蠡县城东污水处理厂新建项目初步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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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蠡县][招标/资审公告]蠡县城东污水处理厂新建项目初步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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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
发布时间: |
2026-03-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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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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蠡县城东污水处理厂新建项目初步设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蠡县城东污水处理厂新建项目初步设计已由蠡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蠡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蠡县城东污水处理厂新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蠡县发改审字〔2024〕3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规模:
新建污水厂处理规模6.0×10000m3/d,其中一期处理规模为4.0×10000m3/d,预留二期处理规模为2.0×10000m3/d,建设地点: 保定市蠡县城内规划永华大街与兴业路交口东北侧。
??2.2招标范围: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设计成果需满足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及质量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1.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1.3其他要求:投标人及拟派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3-05 09:00至2026-03-11
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03-25
08:45,地点为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分散”评标+“全省远程异地”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全流程电子开评标形式,投标单位无需到现场,详情请查看招标文件。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向 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保定九合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提出,联系人: 李文润/崔雪松 ,联系电话:
0312-6231116/0312-8216168 。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0312-6211327
电子邮箱:
bdlxztbzx@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2.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3.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4.联系方式
招标人:
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保定九合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保定市蠡县
地址:
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利民路398号新电商贸院内北侧办公楼319-2
邮编:
071400
邮编:
071000
联系人:
李文润
项目负责人:
崔雪松
电话:
0312-6231116
项目负责人电话:
0312-8216168
传真:
/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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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40243310@
电子邮件:
jiuhe8216168@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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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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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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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易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城关信用社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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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22101200000005120460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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