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商务情况
4.1结算方式:供货均按自然月结算。于每月11日持卖方签认的并经买方审核无误的单据到买方材料部门办理相关结算手续。结算时卖方按约定向买方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发票,并按实际货物验收情况,准确填写发票项目。因卖方填写的发票信息有误或发票折叠、挤压、发票专用章压住发票金额等情况,导致买方无法办理增值税抵扣造成损失的,由卖方全额进行赔偿。
每期结算时双方依据以送货当日的“我的钢铁网”()中杭州市场建筑钢材价格行情第一次公布的对应品牌和规格的网价为基准价。如有备注则采取备注价格,12米螺纹钢加30元/吨。卖方应自买方订单确认之日起七日内将货物交付至指定地点。若逾期交货,则逾期交付部分的货物价格,将按照订单确认后七日内发布的最低市场信息价进行结算。如遇节假日或者双休日时,则以节假日前一天第一次公布的网价为准,综合单价(含税)=基准价+综合费用,综合费用保持固定不变。
4.2付款方式: 买方在取得卖方合规的增值税发票并认证合格后,按照买方资金情况向卖方支付货款,付款比例为:买方在当期结算后30天内支付本次结算货款金额的70%,供货第4个月月底前支付本次结算货款金额的剩余30%。由于卖方未及时结算、开具并递交发票,致使买方不能按上述约定比例、时间支付货款的,不视为买方违约,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卖方负责。
4.3履约保证金: 无
4.4质量保证金: 无
4.5其他情况: 无
- 拟定供应商信息
供应商名称:青田县创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资格情况:青田县创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10月9日,注册资本金为5000万元人民币、主营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水泥制品销售。
推荐理由:根据双方合作协议书第1.3.4条约定:乙方承担的施工部分的主要材料与主要设备必须向“青田县创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进行采购;主要材料与主要设备的范围由甲方确定(详见主要材料确认单)。
采购清单:(列出采购的清单、单价、数量、总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