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开始日期 |
2026-03-02 |
挂牌公告期 |
5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1)个周期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交易价款可分期支付,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30%,自《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到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剩余交易价款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12个月内付清,且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至交易价款付清日期间的利息。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 (放弃或不涉及)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此次转让资产位于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绥安镇西湖小区龙湖路西段万新阳光城二期13套房产,已办理不动产权证,权利人为山东鲁地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房屋结构为钢混结构,目前处于闲置状态。
2.转让资产的其他事项详见中新评报字【2025】第 0892号《资产评估报告》。
3.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网络竞价。
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协议转让。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签订《资产交易合同》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产权交易价款、交易费用一次性支付至指定账户。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过户相关手续,转让方给予必要配合。 |
处置方案 |
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报价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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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方案 |
每个标的都单独征集意向受让方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5万元。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