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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深圳电信谈话室办公家具采购(第三次询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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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2025年深圳电信谈话室办公家具采购(第三次询比) |
| 所属地区: |
广东 |
发布时间: |
2026-0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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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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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深圳电信谈话室办公家具采购(第三次询比)
未终止
非快采
:2026-02-26
正文
正文
本询比项目为2025年深圳电信谈话室办公家具采购(第三次询比)(标段编号:GDBBFA20260104001611),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SZ-17-04C-2025-D-F-A36953C02
项目名称:2025年深圳电信谈话室办公家具采购(第三次询比)
预估金额-不含税:26110.00元;
预估金额-含税:29504.30元。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1)产品名称:8人研判桌1张,尺寸要求(长宽高mm):2000*1000*760(按需定制功能),单价最高限价-不含增值税:4500.00元;
(2)产品名称:研判椅8张,尺寸要求(长宽高mm):常规,谈判桌匹配,单价最高限价-不含增值税:840.00元;
(3)产品名称:简易监控桌1张,尺寸要求(长宽高mm):1800*400-500,桌面高760,单价最高限价-不含增值税:3800.00 元;
(4)产品名称:钢制文件柜1张,尺寸要求(长宽高mm):900*450,高1800,单价最高限价-不含增值税:900.00 元 ;
(5)产品名称:茶水柜1张,尺寸要求(长宽高mm):800*400,高800(带护栏,高度待确定),单价最高限价-不含增值税:1000.00元;
(6)产品名称:医药柜1张,尺寸要求(长宽高mm):400*400,高800(带护栏,高度待确定),单价最高限价-不含增值税:600.00 元;
(7)产品名称:谈话桌1张,尺寸要求(长宽高mm):软包皮质:1800*1000,高750(按需定制功能),需包含2个皮套,单价最高限价-不含增值税:5800.00 元;
(8)产品名称:谈话椅3张,尺寸要求(长宽高mm):软包皮质,匹配谈话桌,单价最高限价-不含增值税:930.00元 ;
产品配置要求:详见附件二《产品技术规范书》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2025年深圳电信谈话室办公家具采购
办公家具
-办公家具
17
深圳
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将货物交货至甲方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如遇春节、法定节假日需要延迟交货,经甲方同意后,可适当延长交货期)。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100%]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26110.00元(不含增值税)人民币,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或超过单价最高限价的,或评审小组按采购文件的要求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后的修正价格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或超过单价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 本次询比接受代理商响应。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项目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响应,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参加响应或委托其它供应商进行响应。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同时,须提供产品制造商提供的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唯一合法代理授权书。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1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1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1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2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3.3产品检测报告要求:供应商须提供产品原材料(含PVC封边、刨花板、海绵(阻燃海绵)、皮革(人造皮革))在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由第三方检测机构(经CMA或CNAS认证)出具加盖检测机构的专用章且检测结果为合格的检测报告。
2.3.4 产品业绩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全国范围内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指办公家具的相关销售经验。如代理商参与响应的,代理商或制造商业绩均予以认可。
备注:(1)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签字盖章页);如提供框架合同,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发票/甲方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项目业绩,不予认可。(2)如法人参与应答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审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4 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2.4.1 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2月27日00时00分00秒至2026年03月03日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4.3 询比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6年03月06日09时30分00秒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供应商注册
6.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6.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6.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4000111884
服务邮箱:zb_support@(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信息枢纽大厦
地 址: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新闻路2号英龙商务中心33E
邮 编:
518034
邮 编:
518034
联 系 人:
薛工
联 系 人:
林洁婷(所有关于项目的问题,请优先与第一项目负责人联系)、曾曼清、陈泽斌、许雅思、童本锋、刘玉凤、田时启、闵代道
电 话:
0755-88895763
电 话:
13719434779/18923885766
电子邮件:
szdxcaigou@
电子邮件:
13719434779@/ zengmq2@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
3110910037672536953
8.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2月26日
询比标包文件
2025年深圳电信谈话室办公家具采购.(第三次询比)
本询比项目为2025年深圳电信谈话室办公家具采购(第三次询比)(标段编号:GDBBFA20260104001611),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SZ-17-04C-2025-D-F-A36953C02
项目名称:2025年深圳电信谈话室办公家具采购(第三次询比)
预估金额-不含税:26110.00元;
预估金额-含税:29504.30元。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1)产品名称:8人研判桌1张,尺寸要求(长宽高mm):2000*1000*760(按需定制功能),单价最高限价-不含增值税:4500.00元;
(2)产品名称:研判椅8张,尺寸要求(长宽高mm):常规,谈判桌匹配,单价最高限价-不含增值税:840.00元;
(3)产品名称:简易监控桌1张,尺寸要求(长宽高mm):1800*400-500,桌面高760,单价最高限价-不含增值税:3800.00 元;
(4)产品名称:钢制文件柜1张,尺寸要求(长宽高mm):900*450,高1800,单价最高限价-不含增值税:900.00 元 ;
(5)产品名称:茶水柜1张,尺寸要求(长宽高mm):800*400,高800(带护栏,高度待确定),单价最高限价-不含增值税:1000.00元;
(6)产品名称:医药柜1张,尺寸要求(长宽高mm):400*400,高800(带护栏,高度待确定),单价最高限价-不含增值税:600.00 元;
(7)产品名称:谈话桌1张,尺寸要求(长宽高mm):软包皮质:1800*1000,高750(按需定制功能),需包含2个皮套,单价最高限价-不含增值税:5800.00 元;
(8)产品名称:谈话椅3张,尺寸要求(长宽高mm):软包皮质,匹配谈话桌,单价最高限价-不含增值税:930.00元 ;
产品配置要求:详见附件二《产品技术规范书》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2025年深圳电信谈话室办公家具采购
办公家具
-办公家具
17
深圳
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将货物交货至甲方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如遇春节、法定节假日需要延迟交货,经甲方同意后,可适当延长交货期)。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100%]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26110.00元(不含增值税)人民币,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或超过单价最高限价的,或评审小组按采购文件的要求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后的修正价格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或超过单价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 本次询比接受代理商响应。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项目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响应,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参加响应或委托其它供应商进行响应。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同时,须提供产品制造商提供的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唯一合法代理授权书。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1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1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1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2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3.3产品检测报告要求:供应商须提供产品原材料(含PVC封边、刨花板、海绵(阻燃海绵)、皮革(人造皮革))在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由第三方检测机构(经CMA或CNAS认证)出具加盖检测机构的专用章且检测结果为合格的检测报告。
2.3.4 产品业绩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全国范围内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指办公家具的相关销售经验。如代理商参与响应的,代理商或制造商业绩均予以认可。
备注:(1)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签字盖章页);如提供框架合同,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发票/甲方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项目业绩,不予认可。(2)如法人参与应答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审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4 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2.4.1 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2月27日00时00分00秒至2026年03月03日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4.3 询比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6年03月06日09时30分00秒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供应商注册
6.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6.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6.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4000111884
服务邮箱:zb_support@(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信息枢纽大厦
地 址: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新闻路2号英龙商务中心33E
邮 编:
518034
邮 编:
518034
联 系 人:
薛工
联 系 人:
林洁婷(所有关于项目的问题,请优先与第一项目负责人联系)、曾曼清、陈泽斌、许雅思、童本锋、刘玉凤、田时启、闵代道
电 话:
0755-88895763
电 话:
13719434779/18923885766
电子邮件:
szdxcaigou@
电子邮件:
13719434779@/ zengmq2@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
3110910037672536953
8.2 异议接收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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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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