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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2027年实验室体系运行质量维护咨询项目询比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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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2026-2027年实验室体系运行质量维护咨询项目询比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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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
发布时间: |
2026-0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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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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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027年实验室体系运行质量维护咨询项目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施工 □货物 √服务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采用□竞争性谈判(磋商) □竞价 √询比采购方式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1.采购项目简介1.1采购项目名称: 2026年-2027年实验室体系运行质量维护咨询项目 1.2项目编号: YG3202600110 1.3采购人: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1.4采购代理机构: / 1.5资金 自有资金 1.6最高限价:601333.33元,供应商总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总价或单价报价超过对应项目单价限价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即双限价)1.7采购项目概况:为确保实验室日常运行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等标准规范要求,通过专项培训与指导,进一步提高检测中心实验室质量管理水平与检测能力水平,形成“发现问题-整改优化-持续提升”的闭环管理,满足资质认定规定要求,保持检测中心实验室持续有效发展。现计划开展2026年-2027年实验室体系运行质量维护咨询项目采购工作,其中包含2026年实验室体系运行质量维护、2026年-2027年实验室扩项评审维护、2026-2027年实验室复评审维护、2026年-2027年实验室搬迁评审维护、2027年实验室体系运行质量维护、CNAS首次申请评审等6项内容。 1.8标段划分: / 2.采购内容和范围2.1采购内容和范围:聚焦实验室2026-2027年CMA资质管理核心需求,覆盖“日常体系维护+专项评审保障”两大维度,包含6项核心任务:2026年体系运行质量维护、2026-2027年扩项评审维护、复评审维护、搬迁评审维护、CNAS首次评审及2027年体系运行质量维护。 2.2项目工期:□计划工期 □交货期 √服务期为 合同生效之日至2027年12月31日 2.3地点:□建设地点 □交货地点 √服务地点位于 广州市 2.4质量要求:□施工质量要求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 本项目聚焦实验室2026-2027年CMA资质管理核心需求,覆盖“日常体系维护+专项评审保障”两大维度,包含6项核心任务:2026年体系运行质量维护、2026-2027年扩项评审维护、复评审维护、搬迁评审维护、CNAS首次评审及2027年体系运行质量维护。通过“监督核查+培训指导+模拟评审+现场支持”全流程服务,解决实验室在标准合规、技术能力提升、资质延续、场地搬迁等关键场景下的管理与技术痛点,确保实验室体系持续有效运行,保障扩项、CMA复评审、搬迁、CNAS首次评审等专项工作一次性通过审核,支撑实验室检测能力稳定输出与业务拓展。 2.5其他:□安全目标如下: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1)供应商应当具备(1)供应商须具有国家或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及环境检测领域的水和废水类别附表页的复印件加盖公章;(2)供应商须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CNAS证书,提供有效期内的CNAS证书及环境检测领域的水和废水类别附表页的复印件加盖公章;(3)供应商须具有不少于1名环境检测领域或水质领域的国家/省在库专家评审员,且须提供①2025年8月至2026年1月的社保证明;②评审员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2)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环境类或化学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资格条件。□(3)供应商应当具有承接过同类项目的业绩。(同类项目是指: )□(4)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承接过同类项目的业绩。(同类项目是指: )√(5)其他要求:供应商应当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复印件。3.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止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4)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5)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7)在“信用中国”网站( √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 (注:此部分应明确由同一专业或不同专业组成的联合体中各专业的资质、业绩、信誉、主要人员等的认定方法,以最终认定联合体的资格。)4.采购文件的获取4.1获取时间从2026-02-25至2026-03-02 9:00(北京时间)。4.2获取方式√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载采购文件。□在 (详细地址) 领取采购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03-02 9:00(北京时间)。5.2递交地址:加密上传到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具体操作详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指引 6.其他6.1发布公告的其他媒介本项目采购公告同时在/上发布。本公告的补充、修改,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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