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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淳分中心) 食品产业园二期及配套设施项目厂区内勘察设计招标公告307690
公告名称:
(高淳分中心) 食品产业园二期及配套设施项目厂区内勘察设计招标公告307690
所属地区:
江苏
发布时间:
2026-02-26
详细内容:
Title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高淳分中心)食品产业园二期及配套设施项目厂区内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标段编码:GCFJ2600141-02QFGH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食品产业园二期及配套设施项目已由南京市高淳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项目审批文号:高政服备〔2025〕155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厂区内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南京宁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食品产业园



  2.2 招标范围:食品产业园二期及配套设施项目厂区内勘察设计,项目建设投资范围内全过程所有勘察设计及相关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勘察、方案设计优化、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及专家评审)、施工图设计(含与本设计相关的其他专项设计、二次深化设计、补充设计、变更设计等),同时应满足规划、图审及消防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审批要求。配合完成项目建设各阶段报批报建手续所需的设计服务和专项论证等,以及全过程设计跟踪等直至项目通过竣工验收相关专业的设计服务,包含过程中所有专家评审费用。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智能化、装配式(三板)及构件深化、人防、消防(含室外消防管网及配电房气体灭火等)、装饰装修、绿色建筑、绿色图章、室外工程(道路、景观绿化、海绵城市、雨污水、综合管线、各专业管线、亮化、通信等)、相关配套附属工程以及红线范围外工程影响范围所需的设计等与本项目有关的全部设计。二次深化设计及专项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抗震支架、幕墙、钢结构、标识标牌标线、雨水回收、雨棚、基坑支护及太阳能系统等与本项目有关的全部二次深化设计及专项设计,本项目需要二次深化设计及专项设计的清单及内容需于施工招标清单编制前完成,招标后不得存在新增二次深化设计及专项设计项。全过程设计跟踪包括但不限于:各阶段招标配合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阶段性驻场服务,施工期间提供设计交底、图纸会审、解决施工中设计技术问题、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施工各阶段验收及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







  2.3 服务期限:30日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900,000.00元



  2.5 招标项目类型:房屋建筑



  2.6 工程规模:本工程位于南京市高淳经济开发区食品产业园,地块北至食品园标房一期 ,南至夏园路,西至规划古柏路,东至韩棠路,本工程主要使用功能为生产研发厂房,包括3栋4层标准厂房。总用地面积约3516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0500平方米,其中地上单体建筑面积最大22610平方米,最大高度23.95米   最大跨度为10米。本工程设计等级为大型建设项目,勘察等级为甲级。



  2.7 其他说明:工程计费额按2300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和工程勘察资质:1)工程设计资质需满足下列资质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2)工程勘察资质需满足下列资质之一:①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②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含)以上;③具备岩土工程(分项)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含)以上。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2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在48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工业建筑的设计业绩(设计内容须包含施工图设计)。(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二者缺一不可。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为准,面积、设计内容均以设计合同上载明的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资审业绩与评分业绩可以兼得,评分业绩中的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库扫描件为准。)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2)如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职工,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5年8月-2026年1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投标人须将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扫描上传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库。(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退休证及劳动合同;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将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上传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库,否则视为未提供,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其他要求: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符合,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库的扫描件为准。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附属单位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须上传至投标文件中。)2、下述内容,投标单位须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1)、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2)、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资格审查资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弄虚作假。4)、近三年工程设计项目无因设计原因造成的事故发生。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6)、投标人配合招标人进行该建设项目可能涉及到的报建、报批、技术交底、事项、报审流程、提交材料等工作。7)、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含但不限于以下2种情形: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不得将本人执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8)、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3、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单位)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4、根据建办厅函〔2025〕13号规定,自2025年1月20日起,注册监理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均已启用电子注册证书,不再发放纸质注册证书。各投标人使用电子注册证书时应注意:1)专业技术人员下载并电子注册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2)专业技术人员应关注电子注册证书使用有效期,及时下载电子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的纸质注册证书仍可正常使用,纸质注册证书无法反映有效期的需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结果。5、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业绩资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3.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编入至投标文件中):①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②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④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⑤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且投标保证担保必须从联合体牵头人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⑥本项目允许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与勘察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 “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网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03-18 09:00:00。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



  5.3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方法

  7.1 本标段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是否评定分离:否



  7.2 具体评标办法: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资信业绩部分:36.00 分





设计方案部分:50.00 分





投标报价:10.00 分





其他评分因素:4.00 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100%(95%、95.5%、96%、96.5%、97%、97.5%、98%、98.5%、99%、99.5%、100%)。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计算算术平均值 A 时, 5≤有效投标文件<7 家 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方法二(须填写最高投标限价):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 A,最高投标限价为 B,则: 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Q1 的取值范围为30%,35%,40%,45%,50%。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计算算术平均值 A 时, 5≤有效投标文件<7 家 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4(1)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企业业绩(0~5.00)

投标人自2021年2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在48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工业建筑的设计业绩(设计内容须包含施工图设计)。有一个得5分,满分5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二者缺一不可。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为准,面积、设计内容均以设计合同上载明的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资审业绩与评分业绩可以兼得,评分业绩中的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库扫描件为准。)





项目负责人业绩(0~5.00)

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2月1日(含)以来,在本单位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在48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工业建筑的设计业绩(设计内容须包含施工图设计)。有一个得5分,满分5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二者缺一不可。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为准,面积、设计内容均以设计合同上载明的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资审业绩与评分业绩可以兼得,评分业绩中的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库扫描件为准。)





项目负责人(0~6.00)

具有建设工程类正高级(研究员级或教授级)工程师职称的得6分,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3分,具有建设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满分6分。(须提供相关证书,职称证书须为工程建设类,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相关内容,则不予认可。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库的扫描件为准。)





结构专业人员1名(0~4.00)

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的得3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满分4分。(提供职称证书、注册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若注册证书上不体现单位名称的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为准;相关证明材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库的扫描件为准。)





建筑专业人员1名(0~4.00)

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得3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满分4分。(提供职称证书、注册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若注册证书上不体现单位名称的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为准;相关证明材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库的扫描件为准。)





给水排水专业人员1名(0~3.00)

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的得2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满分3分。(提供职称证书、注册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若注册证书上不体现单位名称的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为准;相关证明材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库的扫描件为准。)





电气专业人员1名(0~3.00)

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的得2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满分3分。(提供职称证书、注册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若注册证书上不体现单位名称的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为准;相关证明材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库的扫描件为准。)





暖通专业人员1名(0~3.00)

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执业资格的得2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建设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满分3分。(提供职称证书、注册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若注册证书上不体现单位名称的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库的扫描件为准。)





勘察专业人员1名(0~3.00)

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的得2分;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的加1分,具有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满分3分。(提供职称证书、注册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若注册证书上不体现单位名称的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库的扫描件为准。注:本项2.4.4(1)中①项目负责人和其他项目组成员不可重复计分。项目负责人以外的其他项目成员,每人只能参加一个专业打分,不得重复计分;②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③本项目投标单位如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方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库的扫描件为准;非牵头方资料无法上传至信息库,可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④投标人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5年8月-2026年1月)投标人为以上评分人员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投标人须将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扫描上传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库。(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退休证及劳动合同;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将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上传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库,否则视为未提供,不得分。)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直接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2.2.4(2)

设计方案

项目认知(0~5.00)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使用需求和特点理解,对本项目上位规划、周边自然条件、沿线及场地现状基本情况、设计任务等方面认识的程度进行评分。(优=5.00;良=4.50;中=4.00;差=3.50;无=0)





总体设计思路(0~5.00)

根据招标人意图总结并得出设计理念;充分阐述设计愿景和设计策略,场地布局合理,集约利用土地,与周边环境协调,交通流线组织和竖向设计合理可行,并对日照影响和风环境进行模拟分析。(优=5.00;良=4.50;中=4.00;差=3.50;无=0)





建筑平面及空间设计(0~5.00)

功能要求满足招标人设计任务书要求,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功能分区合理、流线清晰、便于管理,布局合理且响应任务书要求,科研实验空间人性化并考虑交往需求。(优=5.00;良=4.50;中=4.00;差=3.50;无=0)





建筑造型及景观设计(0~5.00)

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功能和形式统一,建筑风格与周围环境相协调,立面设计符合建筑类型的功能要求,景观设计体现建筑特征。(优=5.00;良=4.50;中=4.00;差=3.50;无=0)





各专业方案设计及设计深度(0~5.00)

各专业方案合理可行、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具备科学性、合理性、完整性、可实施性。各专业设计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智能化、海绵城市等。(优=5.00;良=4.50;中=4.00;差=3.50;无=0)





经济分析(0~5.00)

投资概算编制方案合理、内容完整、保障措施得当,符合设计、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编制深度要求。(优=5.00;良=4.50;中=4.00;差=3.50;无=0)





对工程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应对措施(0~5.00)

针对项目特点、难点把握全面,并对项目难点及关键技术问题提出的应对措施。(优=5.00;良=4.50;中=4.00;差=3.50;无=0)





总体勘察方案(0~5.00)

项目概论、勘察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工作任务、执行规范标准阐述完整,工程地质、环境调查、工程地质钻探、原位测试、室内试验、工程物探、地层划分、勘察数据集成协同阐述完整。(优=5.00;良=4.50;中=4.00;差=3.50;无=0)





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0~5.00)

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合理性、可行性。(优=5.00;良=4.50;中=4.00;差=3.50;无=0)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0~5.00)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的合理性、有效性。备注:本项2.4.4(2)为暗标评审,暗标要求:投标文件中的“设计方案”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优=5.00;良=4.50;中=4.00;差=3.50;无=0)









汇总规则:评委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是否设置篇幅扣分: 否









2.2.4(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0.1分,每低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2.4(4)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企业奖项(0~4.00)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自2021年2月1日(含)以来承担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获得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工程设计奖项,市级得2分,省级及以上得4分,满分4分。(限评1个获奖证书,提供设计合同、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时间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时间为准;本奖项不包括专项设计奖项,如结构专项、绿色专项、装修专项、BIM专项、机电专项等;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库为准。省级及以上奖项是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为准,或者省住建厅或省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为准,市级奖以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为准。)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直接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等媒介上发布。



9. 其他



  9.1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9.2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不补偿,













  9.3 投标人注意事项:



(1)投标人须下载并安装“南京公共资源交易CA互联互通助手(新)”。

下载地址:



(2)投标人须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库系统登记企业相关信息。



登录地址:



(3)投标人需登录“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参与投标,网址为:



(4)投标人需登录南京智能开标大厅(新系统登录)参与开标活动,网址为:









(5)投标人需通过以下地址下载“‘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投标文件:



  9.4 为避免投标单位因解密失败造成无效投标的情形,投标工具提供预解密功能,以验证递交的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效。操作注意事项如下:



(1)预解密过程中,如出现异常问题,请联系投标工具公司进行排查处理。



(2)投标文件递交后,可能会存在文件撤回重新制作上传的情况,请务必每次重新上传后,下载最新的文件进行预解密验证。



(3)如投标文件递交后未进行文件预解密验证,可能会存在开标过程中因文件无法解密被退回处理的风险,后果需自行承担。



  9.5 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1)“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及投标工具联系电话:025-69088960-7-2



(2)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库:025-83668675(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8:00)



(3)南京智能开标大厅联系电话:400-998-0000、025-68505877、68505828



(4)国信CA联系电话:025-68505679



(5)CFCA联系方式:18061882568、4001662366



  9.6 其他说明: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人盖章位置2&&&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盖章位置2&&&南京宁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高淳区新区古檀大道1号

地址:

南京市高淳区丹阳湖北路56号





联系人:

张工

联系人:

孔德强





电话:

13770242158

电话:

13912914494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南京市高淳区城乡建设局(电话:025-57328910)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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