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意向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意向供应商已完全知晓以下事项: (1)同意确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本次采购无法进行时,山西农村产权流转中心仅无息退还采购保证金,采购方不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2)意向供应商交纳采购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响应文件的; (3)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供应商后,均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或在报价/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供应商均不应价的; (4)按照山西省农村产权流转中心有关制度、规则及通知要求,意向供应商竞价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时间支付相应价款合同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或未按交易条件的要求完成标的交付交接的; (5)意向供应商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采购方损失的; (6)意向供应商通过获取采购方或标的企业的商业秘密,侵害采购方合法权益的; (7)意向供应商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采购方合法权益的; (8)意向供应商在竞价过程中违反竞价规则和农村产权交易相关规则,扰乱竞价秩序的; (9)意向供应商恶意炒作、操纵市场价格、出价严重偏离市场价格等非正当手段扰乱市场交易行为的; (10)意向供应商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采购方造成损失的; (11)山西省农村产权流转中心认定的其他破坏正常交易秩序、不推进交易或放弃受让等违反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行为; (12)意向供应商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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