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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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投标企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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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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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中国大陆境外注册机构提供商业登记证和公司注册证明书)。 (2)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如投标主体为银行,须具有法人机构(总行)的合法授权书,同一法人机构(总行)不得授权多个分支机构,否则全部按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人须提供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SFC)颁发的1号“证券交易”和4号“就证券提供意见”牌照。 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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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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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参与过5笔国际信用评级为投资级的中资企业的境外债券发行工作,且发行金额累计达到10亿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及以上的债券承销业绩。 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上述要求,联合体其他成员须满足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参与过1笔国际信用评级为投资级的中资企业的境外债券发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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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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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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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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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官网不存在公开纪律行动处分(需提供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官网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网址为 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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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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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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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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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5家,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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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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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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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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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__1__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__1__个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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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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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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