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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遂昌县妙高街道火车站大桥货运场地年租赁权招租项目 |
| 所属地区: |
浙江 |
发布时间: |
2026-0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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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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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县妙高街道火车站大桥货运场地年租赁权招租项目
项目名称 |
遂昌县妙高街道火车站大桥货运场地年租赁权招租项目 |
项目编号 |
GL2026ZJ1003824 |
转让方名称 |
遂昌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转让底价 |
1.4976万元 |
披露起始日期 |
2026-02-24 |
披露结束日期 |
2026-03-06 |
委托会员 |
机构名称: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交易机构 |
项目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
1、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
遂昌县妙高街道火车站大桥货运场地年租赁权招租项目 |
披露价格 |
1.4976万元 |
披露起始日期 |
2026-02-24 |
披露结束日期 |
2026-03-06 |
资产属性 |
房产 |
标的所在地区 |
遂昌县 |
是否国有资产转让 |
是 |
是否捆绑转让 |
否 |
转让说明事项 |
无 |
资产概况 |
- |
资产描述 |
遂昌县妙高街道火车站大桥货运场地年租赁权招租项目 |
重大事项披露 |
1、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照实际签署合同的为准。 2、该项目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按照《特别事项约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3、租金支付方式: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一年度一付,租金和履约保证金直接支付至房产权属人指定账户,具体以实际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为准,签约主体为出租方和承租户。 4、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方协助提供。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租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土地规划用途和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5、出租标的使用过程中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由承租方承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6、出租标的按现状交付使用,不得擅自改变原设施,不得擅自损坏房屋结构,租期届满不再承租时,承租方即无条件腾空店面货物,如设施损坏,无条件赔偿。 7、承租方承租标的后需进行装修的,装修方案需书面报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 8、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1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9、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对出租标的进行转租、分租、调换使用或抵押。 10、租赁合同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
2、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
遂昌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转让方经济类型 |
国资监管机构/政府部门 |
监管机构 |
市级国资委 |
批准单位 |
- |
批准文件名称 |
- |
批准日期 |
- |
3、交易条件
是否缴纳保证金 |
-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 |
保证金缴纳开始时间 |
- |
保证金缴纳结束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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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竞价开始时间 |
- |
网络竞价结束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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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是否自动延期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 2、该企业经营拥有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等相关范围运输服务; 3、报名须提供相关的营业执照 4、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承租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
4、联系信息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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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机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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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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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经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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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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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经纪人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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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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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经纪人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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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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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图片及附件
信用名片
信息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机构信用:AAA
机构地址:杭州市望江东路332号望江国际中心4号楼18-19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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