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
大丰港石化新材料产业园智慧平台大气污染物溯源治理监测监控能力建设提升项目
品目
生态资源调查与监测服务
采购单位
江苏大丰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行政区域
大丰区
公告时间
2026年02月10日16:55
评审专家名单
房嫄,陈小进,张银才,季明中,陈晓忠,钱颖
总中标金额
¥297.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邹海君
项目联系电话
13921826080
采购单位
江苏大丰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
大丰港经济开发区中央大道一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851315199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兴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大丰高新区五一路5号希望小镇1#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邹海君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江苏省苏力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913200005737671456
南京市建邺区江心洲宏俊街34号5幢13楼
82.46(均分制)
297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
1、采购内容:建设园区内企业废气VOCs排放源谱,对园区企业进行VOCs排放核查,全面梳理企业VOCs排污环节、排放物种及排放量等信息;完善大气排放源谱管理、精细化溯源、监测高值预警、数据分析等信息化模块,强化VOCs精细化管控能力;在园区公共区域建设8套VOCs监测设备,并与智慧园区平台进行联网,提升VOCs监管能力。
2、项目建设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建设并经招标人验收合格。
3、运维期:两年,运维期内的设备、系统等发生故障均由中标单位在招标人要求时间内维护完毕,保证系统、设备正常运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采购人员)名单:陈晓忠、陈小进、张银才、季明中、钱颖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招标文件及代理合同相关要求执行。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总分100分,中标供应商评审总得分82.46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江苏大丰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单位地址:大丰港经济开发区中央大道一号
联系人:房嫄
联系电话:138513151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兴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大丰高新区五一路5号希望小镇1#楼
联系人:邹海君
联系电话:139218260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邹海君
电话:13921826080
十、附件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JSZC-320904-JSXH-G2026-0001采购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