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YYJT-ZB-26-03)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轨道交通运营集团及所属单位计量器具检定校准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215.5万元,招标人为天津轨道交通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天津津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天津津轨轨道车辆有限公司、天津津铁通信有限公司、天津津铁供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对天津轨道交通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的计量器具进行定期检定校准服务,对完成检定校准的计量器具出具检定证书或校准证书。为运营集团及所属单位提供计量器具检定、计量器具校准、计量器具管理方面的专业技术支持。运营集团及所属单位计量器具检定校准服务项目主要包括长度类、电磁类、力学类、时间频率类、热工类、无线电类、物理化学类、电离辐射类、声学类、光学类、专业类所包括的计量器具检定校准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轨道交通运营集团及所属单位计量器具检定校准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轨道交通运营集团及所属单位计量器具检定校准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存在控股或被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若投标人是分支机构的,须提供其设立机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备注:如使用新式样营业执照且未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时,则该投标人必须另提供从各地方政府指定的信息公示平台下载并且载明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资料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
(4)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