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塔市公安局购买食堂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灯塔市公安局购买食堂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3月1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1081-00017
项目名称:灯塔市公安局购买食堂服务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80万元
最高限价:8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
采购需求:局机关、灯塔市看守所、巡特警大队、办案中心、大河南警务工作站、烟台派出所、万宝桥派出所、西大窑派出所,购买食堂服务。累计食堂面积约650平方米,提供早餐、午餐、晚餐及节假日加班餐保障服务,就餐人数累计约418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甲乙双方合作良好且无异议,次年可续签)。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2月10日至 2026年2月14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3月1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辽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电子评审系统上传。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或线上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请各投标人熟知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实施工作,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自行办理好CA锁,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开标文件和电子评标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辽宁政府采购网平台上投标情况确认中未显示投标人名单的视为无效响应。
2、电子文件报送时限: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电子评标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3、电子文件解密时限:投标人须在开标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的45分钟内进行电子文件解密,否则视为放弃投标(响应);投标人需自行备好CA锁、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或其它移动端电子设备),CA锁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4、投标人以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递交以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加密版备份投标文件,并承诺备份投标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非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电子评审无法正常进行的,上报本级财政部门同意后可启封、拆包备份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要求,投标人应按照代理机构要求进行确认同意使用);因未递交备份文件而导致系统突发故障时无法正常评审的,由投标人承担投标无效等不利后果;投标人网上上传的投标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5、投标人递交的加密备份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下午4点前邮寄到辽宁旭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运达园小区WD1-1/1-2),接收人:邓女士,联系电话:0419-2523456。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将被拒绝接收。邮寄不支持到付方式,请在邮寄附言栏标注好所投标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不予标注投标人名称及加盖公章等信息)。请投标人掌握好送达时间,节假日不接收文件,以签收时间为准。如采用开标现场递交的,请勘察好开标场地,过时不予接收。
6、开标会议采用网络直播的方式,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对于未参加网络直播开标的投标人视为默认认同开标会议的程序,本项目设定开标环节,如不能进入会议。相关投标人不得事后对开标会议的程序提出任何异议。网络直播开标会议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需自行下载“腾讯会议”APP收看网上开标直播, 腾讯会议APP下载地址:
7、如遇分公司或其分支机构投标参与本项目的,需遵照以下执行:
(1)分公司或其分支机构经总公司授权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可以以分公司或其分支机构的名义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但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2)分公司或其分支机构经总公司授权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可以使用总公司的相关业绩和资质。
(3)总公司授权分公司或其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在中标后,由总公司授权分公司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4)同一总公司下的两家分公司(分支机构)不能同时参与一个采购项目的投标。
(5)分公司或其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如不能提供总公司授权,可以提供总公司的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总公司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复印件加盖总公司公章。
(6)分公司或其分支机构经总公司授权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执行中小企业标准,须同时满足总公司和分公司规模均符合中小企业,且分别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九、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灯塔市公安局
地址:辽阳市灯塔市中兴路454号
联系人:缪警官
联系方式:151419375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旭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运达园小区WD1-1/1-2
联系方式:0419-2523456
邮箱地址:lnxcztbdl@
开户行:辽沈银行辽阳通达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旭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8000191032018800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女士
电话:0419-2523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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