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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建筑大学南校区23#、24#学生公寓项目规划调整至初步设计中标结果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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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安徽建筑大学南校区23#、24#学生公寓项目规划调整至初步设计中标结果公告 |
| 所属地区: |
安徽 |
发布时间: |
2026-0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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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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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建筑大学南校区23#、24#学生公寓项目规划调整至初步设计中标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26AT186046900393二、项目名称:安徽建筑大学南校区23#、24#学生公寓项目规划调整至初步设计三、中标信息供应商名称:安徽建筑大学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社区紫云路7822 号紫云广场B座中标金额:600000.00元 评审得分:71.87分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名称:安徽建筑大学南校区23#、24#学生公寓项目规划调整至初步设计服务范围:详见采购人需求服务要求:详见采购人需求服务时间:(1)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完成南校区整体规划调整(含完成相关咨询类报告,不含规划调整审批时间);(2)南校区整体规划调整审批完成后30个日历天,完成该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3)南校区整体规划调整审批完成后45个日历天,完成单体规划方案(不含规划方案审批时间);(4)单体规划方案审批后15个日历天,完成勘测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服务标准:详见采购人需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吴松、何芳、朱国丽、汪习丽、唐黎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代理服务费;金额:6480.00元。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供应商认为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3、被质疑人名称;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6、必要的法律依据;7、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的;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安徽建筑大学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紫云路292号联系方式:0551-6382805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蜀鑫路69号603室联系方式:0551-63736783/1865663366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杨成龙、刘元军电 话:0551-63736783/18656633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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