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含美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惠州广播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拟对惠州市广播电视台新闻演播室视觉优化改造项目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惠州市广播电视台新闻演播室视觉优化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HMD2025-47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00000.00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包1(惠州市广播电视台新闻演播室视觉优化改造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2800000.00元
序号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惠州市广播电视台新闻演播室视觉优化改造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800000.00 否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23日前完成项目全部改造、供货、安装、技术系统调试工作,并交付采购人使用,确保整体改造后演播室可正常开展节目录制。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者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者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依据财库〔2022〕3号文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惠州市广播电视台新闻演播室视觉优化改造项目):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三、获取磋商文件
接受邀请的供应商应当在2025年11月10日至2025年11月17日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到惠州含美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麦地东路8号泰豪绿湖新邨A1-A4栋3单元16层02号房)领购磋商文件,本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为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1日9时30分(2025年11月21日9时00分开始受理响应文件)(北京时间)。
地点:惠州含美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惠州市惠城区麦地东路8号泰豪绿湖新邨A1-A4栋3单元16层02号房)。
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六、开启
时间:2025年11月2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惠州含美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惠州市惠城区麦地东路8号泰豪绿湖新邨A1-A4栋3单元16层02号房)。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受邀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一式两份,证明文件均用A4纸印制并加封面装订成册(封面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加盖公章的原件)(详见磋商公告附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的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的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原件)及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设立不满三年的从设立之日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加盖公章的原件)。
6.关于分公司或支公司投标:分公司或支公司作为投标人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授权书。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唯一的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或支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7.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八、已邀请正式供应商:3家。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惠州广播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3路55号广播电视新闻中心
联系方式:0752-20258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惠州含美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麦地东路8号泰豪绿湖新邨A1-A4栋3单元16层02号房
联系方式:0752-28472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采购人)袁先生、(代理机构)廖文凤
电话:(采购人)0752-2025888、(代理机构)0752-2847237
采购代理机构:惠州含美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0日
附件1
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响应供应商资料 公司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经营范围
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姓名
项目联系人电话
邮箱
(非常重要!请确保正确)
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电话
领购文件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年月日
注意:
1.代理机构发送本项目相关文件至领购文件单位的上述“邮箱”,视为有效送达。
2.领购文件供应商须保证登记表及获得领购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领购文件供应商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其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