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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乙烯装置D-501罐增设机泵至D-502工艺流程项目常用离心泵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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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乙烯装置D-501罐增设机泵至D-502工艺流程项目常用离心泵招标公告 |
| 所属地区: |
天津 |
发布时间: |
2025-1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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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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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乙烯装置D-501罐增设机泵至D-502工艺流程项目常用离心泵招标公告
本标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操作,请使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操作,操作流程见下方说明。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乙烯装置D-501罐增设机泵至D-502工艺流程项目常用离心泵(招标编号:NZZ251105-2301-103641)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常用离心泵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1
乙烯装置D-501罐增设机泵至D-502工艺流程项目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常用离心泵
1.000
台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
(3)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4)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
3.1.2 财务要求。
(1)提供连续最近三年完整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无连续最近三年审计报告的否决,若投标前尚未完成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则报告年度要求可依次往前推一年;或易派客法人信用认证为AA级以上。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所提供的泵组必须在供货商已完成的设计、制造和应用产品范围内,近10年(2014-2024年)在乙烯装置至少有两台同类型(VS6)的泵组(介质温度≤-34℃,流量不小于200立方/小时且扬程不小于500米)连续稳定运行两年的供货业绩。
(2)投标商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符合条件的相关业绩列表,并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合同号、型号、功率、流量、扬程、投用时间、用户名称及业主方相关人员联系电话。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业绩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如合同及相应发票)。如合同不能体现业绩满足要求,还应提供数据单或其它补充证明材料,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数据不足的业绩将视为无效业绩。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承诺中标后,在设备/材料采购、制造、检验、试验、组装、验收和交货过程产生的工程信息,按本项目数字化交付相关要求(详见附件)提交最终版资料
(2)其它技术否决项详见招标技术文件。提供的产品能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允许正偏离),并对招标技术文件中所有▲项条款逐条按要求做出具体响应,▲项累计不满足5项否决。
(3)其它技术否决项详见招标技术文件。提供的产品能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允许正偏离),并对招标技术文件中所有★项条款逐条按要求做出具体响应,★项只要有一项不满足,否决投标。
(4)制造厂须具备独立的试验设备,所有泵均在制造厂车间进行试验,具备2000KW及以上自有试验台,所有泵均须进行全速、全流量性能试验,全速、全流量性能试验必须在投标人自有试验平台上进行。
(5)供货范围不应低于招标技术文件的要求,并提供标明供货范围的 P&ID 和填充完整的买方数据表(本招标技术文件所附的所有数据表)。
(6)投标人须提供与询价文件偏离说明,如有须逐项列出,如无偏离内容须在投标文件中注明无偏离
(7)投标商须承诺负责设备的系统总成、安装指导、调试、试运:开车、联机、测试、长期运行服务及备件供应保障
(8)询价书和资格条件要求不一致的,以资格条件要求为准。所有承诺书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5年11月10日10时0分
至
2025年11月15日10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20日10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0日10时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7.异议投诉管理
异议投诉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购买招标文件后,尽快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填报并提交至异议投诉办公室。
8.投标说明
无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招标组织单位: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联系人:
马瑞,苏悦
联系人:
郝娟
电 话:
18526842096,13702007299
电 话:
022-63805689
电子邮件:
marui.tjsh@sinopec.com,suyue.tjsh@sinopec.com
电子邮件:
haojuan.tjsh@sinopec.com
招标文件
2025
年
11
月
7
日
附件:招标公告.pdf
请您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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