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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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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比采购公告
一、采购单编号:PO-XJ-25-00022135
二、采购单名称:法电(灵宝)热电有限公司2026年环保用氨水年度采购计划
三、报价截止时间:2025-11-21 09:00
四、报价有效期:2026-12-31
五、组织形式:自行采购
六、采购单位:法电(灵宝)热电有限公司
七、采购执行人:韦益民
八、采购执行人联系方式:18639871337
九、询比采购类型:公开
十、报价要求:请根据明细清单填报含税单价
十一、付款方式:以实际合同约定为准
十二、其他内容:1、请提供化验报告。 2、请提供13%的增值税发票,本次不接受9%的发票。3、报价是指到买方仓库价,含运杂费,一票制。 4、报价请在供方备注栏注明联系人和最短供货期。不注明交货期的可视作报价无效,报价有效期应按订单发布后的天数计算,执行供货时,严格按交货期执行,如发生迟交货,按合同罚则考核金额,在付款中扣除。5、报价有效期不低于12个月。6、其他事项请参考附件年度供货合同。7、本项报价前请先邮寄样品,甲方将对样品进行留样已作为后续送料的比对。样品邮寄地址:河南省灵宝市城东产业集聚区纬七路以北区域法电(灵宝)热电有限公司,甲方收货人:张路路,联系电话:18539816210。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
序号
产品描述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税率
需用日期
交货地点
采购需求单位
行项目备注
1
氨水(NH3·H2O)|参考附件技术要求|无|无
3024
吨
13%
2026-01-01
河南省,三门峡市,灵宝市 法电(灵宝)热电有限公司
法电(灵宝)热电有限公司
1、请提供化验报告。 2、请提供13%的增值税发票,本次不接受9%的发票。3、报价是指到买方仓库价,含运杂费,一票制。 4、报价请在供方备注栏注明联系人和最短供货期。不注明交货期的可视作报价无效,报价有效期应按订单发布后的天数计算,执行供货时,严格按交货期执行,如发生迟交货,按合同罚则考核金额,在付款中扣除。5、报价有效期不低于12个月。6、其他事项请参考附件年度供货合同。7、本项报价前请先邮寄样品,甲方将对样品进行留样已作为后续送料的比对。样品邮寄地址:河南省灵宝市城东产业集聚区纬七路以北区域法电(灵宝)热电有限公司,甲方收货人:张路路,联系电话:18539816210。
2025-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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