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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兴隆县青松岭镇花市村灾后应急恢复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
| 所属地区: |
河北 |
发布时间: |
2025-1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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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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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县青松岭镇花市村灾后应急恢复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1小时前招标公告-公告公开招标河北 - 承德市 - 兴隆县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兴隆县青松岭镇花市村灾后应急恢复道路工程
省份/直辖市
河北
地区
承德市 - 兴隆县
采购单位
兴隆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方式
0314-5070672
代理机构
承德凯德筑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李明阔 0314-5567597
所含内容
道路招标路面招标公路工程招标道路工程招标沥青招标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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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县青松岭镇花市村灾后应急恢复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隆县青松岭镇花市村灾后应急恢复道路工程已由兴隆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兴数政投字【2025】362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兴隆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 兴数政农字【2025】68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兴隆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资金和县级财政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兴隆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编号:E1300000974000425 2.1.1建设地点: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青松岭镇花市村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公路水毁应急恢复项目,原址改造线路长1.54km,路基宽度6.0m,路面宽度5.0m,荷载等级为公路-Ⅱ级,建设标准为四级公路,设计时速20km/h。路面类型为沥青。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路面、路基、支挡防护及沿线设施等。 2.1.3工期:按照监理批复的开工报告开工,2026年6月30日前完工。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3.1.2财务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3.1.3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4信誉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3.1.6其他要求:(1)本公告3.5修改为: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2)本公告新增3.6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在近三年(2022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3)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等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须为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1-07 16:00至2025-11-14 18:00,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http://www.xinglongjyzx.cn/xlggzy/)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 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 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12-01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http://www.xinglongjyzx.cn/xlggzy/) 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 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www.hebeieb.com.cn/)、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官网)(http://jtt.hebei.gov.cn/)、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ebei.gov.cn/cd/cd/)、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http://www.xinglongjyzx.cn/xlggzy/)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7.1、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远程异地”评审形式,依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不体现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 7.2、本项目如有变更、澄清等情形时将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上发布相应公告,不作另行通知,请各投标人在上述网站随时关注关于本项目的最新信息。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招标代理公司提出。 招 标 人 :兴隆县交通运输局,电话:0314-5070672。 招标代理公司:承德凯德筑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李明阔 电话:0314-5567597;电子邮箱: 854981372@qq.com。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兴隆县交通运输局
电话:0314-5070667
电子邮箱:xlxjtysj@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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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兴隆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
承德凯德筑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承德市兴隆县
地址:
承德市双桥区喇嘛寺兴盛丽水二期S8#商业305-3
邮编:
067300
邮编:
067000
联系人:
高仁伟
联系人:
李明阔
电话:
0314-5070672
电话:
0314-5567597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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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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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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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854981372@qq.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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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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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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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开发区支行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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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0411002209300094657
附件:招标公告附件.pdf
520/G8LkXJoBg7S5K-63cW9Y.html
【附件,下载附件请联系客服, QQ:2041 408 252。原客服QQ:256579212变更为 20414082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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