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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市新城街道2025年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项目(一标段)更正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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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东港市新城街道2025年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项目(一标段)更正公告 |
| 所属地区: |
辽宁 |
发布时间: |
2025-1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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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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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市新城街道2025年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项目(一标段)更正公告
54分钟前招标变更-变更辽宁 - 丹东市 - 东港市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东港市新城街道2025年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项目
省份/直辖市
辽宁
地区
丹东市 - 东港市
采购单位
东港市新城街道办事处
联系方式
0415-7104136
代理机构
丹东鑫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陈治含 17641517999
所含内容
道路招标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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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5-210681-0026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东港市新城街道2025年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项目(一标段)
首次公告日期:2025-10-31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包组编号:001暂停,投标(响应)截止时间未定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07日14时20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通知”及“-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锁现场进行响应文件解密,也可由供应商自行远程解密,解密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间。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港市新城街道办事处
地 址:东港市环城大街51号
联系方式:0415-71041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丹东鑫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东港市人民大街29-A28号
联系方式:17641517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治含
电 话:17641517999
105/Qgb6XJoBJ4i9JSOwEw6O.html
【附件,下载附件请联系客服, QQ:2041 408 252。原客服QQ:256579212变更为 20414082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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