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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澜大和路274号通信基站用电协议—2025续签】直接采购公示
未终止
:2025-11-06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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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澜大和路274号通信基站用电协议—2025续签直接采购公示
观澜大和路274号通信基站用电协议—2025续签采购人为龙华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直接采购方式,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1、观湖大和路274号通信基站,为保证通信设施运行正常,需进行物业租赁续签,建议采用定向谈判方式采购,推荐供应商:深圳市宝观城股份合作公司。该物业位于: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大和路274号3楼楼顶天面,面积为10平方米。原合同编号:GDGSZ2305159AGN00,原租金:27000元/年(合同另签),原电费:供电所直供,专变,设备服务费0.2元/度,原合同期限2023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共3年。
2、谈判过程:一级谈判,业主表示,设备服务费0.2元/度。经过二级谈判,设备服务费0.2元/度,原价续签。续签3年。直供电。专变,设备服务费0.2元/度,我方上报,请审批。
3、谈判结果:经过二级谈判,直供电。专变,设备服务费0.2元/度,拟签署期限自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共3年。
4、其它:设备服务费提供收据,费用结算周期:季度,设备服务费由乙方缴纳。联系人及电话:何仲勋 13510225311。
二、直接采购原因
本项目需要向原成交供应商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功能或服务配套要求
三、直接采购供应商
深圳市宝观城股份合作公司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2025年11月06日至2025年11月11日。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邓恩午,13332948333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温天祥,13302335488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人:龙华分公司
日 期:2025年1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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