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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南航迪拜营业部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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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 |
发布时间: |
2025-1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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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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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法律标准部(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 下述项目 进行竞价采购。1、项目简介1.1 项目名称:南航迪拜营业部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1.2 项目编号/包号:CZ202500176401。1.3 项目类别:服务类。1.4 资金企业自筹资金。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本项目为南航迪拜营业部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含税预算:人民币9万元。注:1、以上均为 含税价 。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本项目价格评审以 含税价 为准。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竞价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序号服务内容服务地点服务时间1南航迪拜营业部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阿联酋迪拜合同期内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1 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1.9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2、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如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供应商,则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所属国/地区(含港澳台)的公司商事登记证明或证书扫描件及中文译本,并应附有供应商或其负责人的签章(境外及港澳台地区供应商所提供的任何书面文件均应符合此项要求)。2.2 律师事务所的分支机构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竞价的,不得使用总所的资质与业绩。2.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竞价项目。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竞价项目。2.4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竞价。2.5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竞价。2.6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平台,下载、递交、解密相应文件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第二节《供应商须知》中第3.4.6的规定,以及依据本竞价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2.7供应商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8 不存在影响合同履行的重大诉讼情况;2.9 具备 法律服务相关 资质,并具有与本竞价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特别说明: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竞价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竞价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竞价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3、竞价文件的获取3.1 公告时间: 2025 年11月3日至 2025年11月5日3.2 参与竞价无需报名,请在 2025 年11 月 7日16:00前直接发邮件到csnlegal@csair.com索取竞价文件(在邮件标题写明XX律师事务所索取XX采购项目采购文件)。4、响应文件的递交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7日 16 时 0 分,接收邮箱地址为 csnlegal@csair.com ,以我司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邮件标题请注明XXX律师事务所参加采购采购编号为XXXX的XXXX项目竞价)。响应文件要求:A.响应文件内容应简单、明确。B.响应文件必须为中文或有中文翻译,否则为无效报价。C.响应文件请提交加盖公章的PDF扫描版,合同仅需提供填好律所信息的word版本。4.2 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无效,采购人将予以拒收。5、项目报价方式本项目报价轮次为【2】轮,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第一轮报价;评审符合性审查汇总完成后即启动下一轮报价,每轮报价时限为【15】分钟。6、竞价程序终止说明采购计划有预案的项目,在执行过程中,第二次公告后如出现合格供应商少于三家的情况,则本项目的竞价程序终止。并由评委会在评审现场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对这两家或一家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形成评审结论。7、联系方式7.1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谭女士 020-86125486 ,EMAIL: csnlegal@csair.com 8、澄清、异议、投诉反馈路径8.1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需采购人进行解释说明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二章2.2.1项规定,进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采购项目提问区域提出疑问。8.2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csnlegal@csair.com采购人:法律标准部联系电话:133528777978.3 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提出内容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调查过程中,若发现供应商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采购人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阶段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资格预审阶段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递交日期前”提出异议采购文件发布阶段(招标采购项目)截至“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截止后48小时,或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较晚的期限为准)”提出异议(非招标采购项目)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24小时”提出异议评审结果公示阶段截至“评审公示期内”提出异议澄清、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竞价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澄清/异议/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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