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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丰县]宜丰县政务服务中心关于花桥派出所办案中心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编号:中心-YF2025-008)电子化询价采购公告
公告名称:
[宜丰县]宜丰县政务服务中心关于花桥派出所办案中心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编号:中心-YF2025-008)电子化询价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
江西
发布时间:
2025-11-04
详细内容:

内容:



[宜丰县]宜丰县政务服务中心关于花桥派出所办案中心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编号:中心-YF2025-008)电子化询价采购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宜丰县政务服务中心关于花桥派出所办案中心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编号:中心-YF2025-008)电子化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花桥派出所办案中心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11月12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中心-YF2025-008



项目名称:花桥派出所办案中心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567475.36 元



最高限价: 元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宜购2025J000125303 花桥派出所办案中心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 1 567475.36元 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相关调试及培训,将产品交付采购人使用,并通过相关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别提醒:依据赣财购〔2023〕8号文《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以上1-6项可提供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见《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其他材料需以彩色扫描件形式放入电子响应文件中,未按要求提供或者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不齐全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行业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但必须取得省级以上(含)公司的授权函 。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至少达到40%,否则投标无效;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05日 00:00 至 2025年11月10日 18:00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5年11月12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宜丰县市民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五、开启:



2025年11月12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宜丰县市民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询价,供应商无需到询价现场,供应商应在询价截止时间前1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具体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询价环节,具体详见注意事项询价文件第二部分。 2.询价通知书获取方式:使用CA数字证书在网上报名并下载电子询价通知书。 3.询价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详见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 4.供应商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 5.投标企业应仔细阅读“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建设项目-供应商操作手册(政府采购)”(在https://www.jxsggzy.cn/web/bzzx/006004/secondPage.html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如有疑问请联系新点工作人员,联系电话:400-998-0000。 6.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jxsggzy.cn/web/ 宜丰县人民政府网 http://www.jxyf.gov.cn/ 本项目采购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上述网站发布,不另行通知。拟供应商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上述网站,在上述网站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拟供应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丰县公安局本级



地址:宜丰县县城



联系方式:139705533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宜丰县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宜丰县竹乡大道12号(宜丰县市民服务中心三楼政府采购中心313室)



联系方式:0795-29912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3970553305



采购需求.docx 采购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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