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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新疆电信翼家人”微信公众号运营服务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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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2026年“新疆电信翼家人”微信公众号运营服务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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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 |
发布时间: |
2025-1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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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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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新疆电信翼家人”公众号运营服务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未终止
非快采
:2025-10-28
正文
询比标包文件
2026年“新疆电信翼家人”公众号运营服务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2026年“新疆电信翼家人”公众号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2026年“新疆电信翼家人”公众号运营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SZB-2025-18885】),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询比响应。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估算金额约15万元(不含税)。
1.2采购内容:新疆电信翼家人公众号运营服务采购,详见询比文件“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4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本项目成交供应商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否则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1.5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
最高响应限价:≤15万元(不含税)。
注:供应商响应报价大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1.6采购方式:公开询比。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询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供应商须具备自2023年10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或采购订单日期为准)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布30(含)日前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的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
(1)若供应商提供的合同为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须包含合同、合同标的页或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框架合同下的采购订单和相应的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
(2)若供应商提供的合同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同时单项合同(须包含合同、合同标的页或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和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
(3)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清晰的扫描件。
2.3本次询比要求供应商满足以下信誉要求:
2.3.1供应商须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全国范围内),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2.3.2供应商不得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以下情形:(1)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2)行政处罚信息名单;(3)经营异常名录”,须同时提供以上三部分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2.3.3到响应截止之日,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但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罚款的缴纳凭证、已经移除或执行完毕的查询截图等,否则不予认可。
2.3.4供应商若为非企业单位,无须提供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上截图;若为个体户无须提供“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查询截图。
2.3.5查询路径:
(1)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路径:输入网址—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条件中输入查询信息(其中“省份”选择“全部”)—点击查询并提供网页完整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2)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查询路径:输入网址—输入单位名称点击查询—点击单位名称进入—依次点击进入“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依次提供网页完整查询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2.4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填写内容需符合文件要求,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2.5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响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7其他要求:各供应商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采购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并视情况组织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包括不限于:业绩、资质、人员、厂房、库房、生产能力等),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得参加新疆电信的响应,同时若成交则取消成交资格。
2.8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0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0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0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0)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1)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2)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3)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4)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0月29日00时00分至 2025年10月31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
(1)现场获取:供应商应当委托经办人持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向【采购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现场获取询价文件,获取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绿地中心蓝海写字楼1306室(联系人:姚梦奇,联系电话:17799239585)】。
(2)邮件获取:通过邮件方式获取询价文件,将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下述邮箱:790178912@qq.com(注:请在邮件正文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4.3本项目不收取询比文件费用。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11月6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亚南路20号新疆电信区公司2号楼1楼2112会议室。
5.3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进行唱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供应商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亚南路20号
邮编:830000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5309910086
电子邮件:15309910086@189.cn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80号
邮 编:210003
联 系 人:陈志豪
电 话:18997986449、13609974527
电子邮箱:790178912@qq.com
8.2异议接收方式
通过纸质加盖公章的方式线下提出,异议接受邮箱:790178912@qq.com。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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