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黄埔区绿化工程监理服务项目已由穗开建函〔2025〕855号等批准,项目业主为广州开发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广州市黄埔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开发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广州市黄埔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2025年黄埔区绿化工程监理服务项目
2.1.2工程建设规模:负责2025年完成招标并签订合同的市政绿化、古树名木维护和应急抢险零星工程等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含现场监理、结算审核、业务咨询等)工作,监理的项目包括:2025年黄埔区零星绿化工程(一)、2025年黄埔区零星绿化工程(二)、2026年黄埔区古树名木维护工程、2025年黄埔区绿化应急抢险工程及其他2025年完成招标并签订合同的零星工程项目。
2.1.3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
2.2招标范围
2.2.1监理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2.2.2监理范围:监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施工前期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保修阶段的质量、投资、进度、安全控制;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以及协调建设单位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预、结算审核、竣工图审核等。
2.2.3监理服务期限
施工准备阶段:从中标通知书发出到工程开工之日;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从业主下达开工令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起至施工项目全部完工并办理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备案管理为止;
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竣工结算期:从结算送审到财政局终审。
2.2.4监理服务最高投标限价:90万元。
2.2.5若本项目因国土、规划、行业主管部门等原因,调整建设规模或终止实施,中标人只能就已经完成且通过业主确认的工作量申请补偿,其他内容均不得索赔,中标人不得有异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及相应业绩。
3.2.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注:①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②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3.2.2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3.3总监理工程师: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有本科或以上的学历。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
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自2021年1月1日起,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企业参加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的投标,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担任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管理团队中的相应职务。满足前述内容的香港企业及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评审的相关证明文件。
3.4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其他要求:
3.5.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5.2投标人出具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3.5.3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本项评审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资格评审时以“信用中国”中“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
3.5.4投标人已完成投标登记。
注:1、未在招标公告第三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2、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企业及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评审的相关证明文件清晰复印件。
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9月06日至09月12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州万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建中路66号佳都商务大厦西塔501室广州万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4.3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领取或邮件领取,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形式:招标文件电子版。现场领取的须挈带U盘前往领取。
4.4领取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领取招标文件时提供投标登记资料如下:(1)已经填写好的《招标文件领取登记表》(见附件);(2)投标人提供最新的投标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以上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5)要求邮件领取的,请将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发至我司邮箱(邮箱地址:wajlkfb@163.com),邮件发出后请与我司工作人员联系(联系方式详见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说明:登记单位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招标代理机构将核对投标单位提交的上述资料,且只接受完整提交上述资料投标登记单位的投标登记。
4.5已办理投标登记并成功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4.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或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4.7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开发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广州市黄埔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162号创意大厦B3栋405
电话:020-31607121
5.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
5.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5年09月16日09时00分00秒至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5.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5年09月16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5.3递交投标文件方式:现场递交。
5.4投标及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建中路66号佳都商务大厦西塔501室广州万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注:若已领取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建议在开标前以书面形式(书面材料、信函或传真加盖投标人公章)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的所有会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hp.gov.cn/)、(网址:/)和广州万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网站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开发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广州市黄埔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162号创意大厦B3栋405
联系人:黄工电话:020-31607121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万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建中路64、66号西501-1
联系人:肖工、曾工电话:020-85683007
附件:招标文件领取登记表.docx
招标人:广州开发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
(广州市黄埔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广州万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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