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泉州乙烯综合配套项目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次招标中化泉州乙烯综合配套项目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的招标人为中化泉州园区发展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化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作为中化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集采机构(中化能源集采机构),受中化泉州园区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委托开展中化泉州乙烯综合配套项目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采购工作,中化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委托中化商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具体合同由中化泉州园区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与中标单位签订。现特邀请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参加本次投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工程项目:中化泉州乙烯综合配套项目一期工程。2.2 工程项目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泉惠石化工业园区。2.3 工程项目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 49944 平方米,地上 1-4 层,地下 1 层;地上面积 27091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9996.1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37087.1 平方米,包括 1#综合办公楼 A、2#办公楼 B、3#档案楼在内的三栋主要建筑单体,以及门卫房、连廊、垃圾房,地下室、道路、广场、停车场、景观绿化、永久围墙、公用工程等所有配套设施。2.4 工程项目总投资:/2.5 招标项目:中化泉州乙烯综合配套项目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2.6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工作范围涵盖本项目所有内容,全部工作内容为一个标段,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承包人为完成本工程施工所需办理的各种政府报批、报建、报审手续;根据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完成全部施工、调试、试运转;完成各市政外线(给排水、电力、燃气、电话、网络、电视)的报装、施工、接入、调试、试运转;完成项目红线与市政道路连接通道的施工口;负责项目范围内所有施工的协调;根据发包人要求完成所有施工措施的搭拆和场地清理;竣工验收完成后移交发包人正常使用并负责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等在内的全部工作,具体如下:2.6.1、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建设用地现有临时围挡维护和拆除,施工图所载明的土石方、地基与基础、基坑支护、建筑、结构、电气(包括变配电与柴发)、给排水、暖通、装修装饰、消防、人防、幕墙、电梯、智能化、光伏、充电桩等所有专业工程和景观绿化、道路、夜景灯光与照明、供水供电、燃气、广电有线、电信线路等所有相关配套工程的施工(具体以施工图为准),以及为完成本项目竣工验收、备案、交付使用、保修所需的所有工作。备注:(1)绿建工程需按照《福建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J13-197-2017 施工到位。(2)充电桩工程需按照《福建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规程》J 14078—2017 施工到位。(3)电力外线工程、给水外线工程、电信及网络外线工程、有线电视外线工程、燃气外线工程由发包人直接采购,承包人负责配合与协调并提供总包管理和必要的工作面。由发包人指定专业分包单位与承包人签订分包合同,承包人负责配合和协调现场施工。(4)其他承包人拟分包的专业工程,应报发包人批准;分包人的选择须在发包人的监督、审核和批准下(审批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招标/采购方案,资质、业绩要求,技术要求、合同条款,评分标准、中标结果等)进行,分包人负责实施,承包人负责审核、配合与协调并提供总包管理,承包人与分包人就分包工程质量、安全、分包工程工期等对发包人承担共同连带责任。(5)在中标后的实施过程中,如发包人认为承包人所选择的专业分包单位不能满足本工程或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相应专业分包单位,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且相应费用不做调整。若承包人拒绝更换,将承担相应损失/违约责任。2.6.2、采购范围:除甲供材料和设备(详第七章附件 1-3 甲供材料清单)外,承包人需根据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短名单进行选择和采购,但发包人有权根据项目建设实际情况调整甲乙供清单内容。备注:在招投标过程中或中标后的实施过程中,发包人认为承包人所选择的材料、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品牌、质量和档次的要求)不能满足本工程或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相关费用根据合同约定执行。若承包人拒绝更换,将承担相应损失/违约责任。2.6.3、报批报建范围:承包人负责协助发包人办理本项目规划、建设相关的所有审批、报建、验收手续,以及市政配套设施报装、施工所需办理的手续,包括但不限于规划验收手续,各专项方案(规划、消防、交通、人防、防雷接地、节水、节能等)报审(如有)并取得审批合格意见,临时及永久性用水、用电、电信、电话、电视、宽带、燃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