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张家口市张家口市东山产业集聚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电源及变配电配套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河北省张家口市张家口市东山产业集聚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电源及变配电配套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河北省 |
发布时间: |
2025-04-18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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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名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张家口市东山产业集聚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电源及变配电配套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备案编号:张经审字【2023】35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张家口集聚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银行贷款、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00%
,招标人为 张家口集聚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 16373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3937 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东山产业集聚区闲置厂房、生活楼购置、提升改造及新建工程、厂房周边道路硬化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 本项目占地约47199.09平方米。新建工程总建筑面积为 20090.00㎡ 其中厂房建筑面积19675.00㎡ ,门卫 36.00㎡,地下设备房 375 ㎡。
本次招标内容为10千伏输变电及配电柜配套工程,估算价为1000万元。
建设地点: 河北省张家口经开区盛科路 。
计划工期: 235 日历天。
质量标准:工程设计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规定,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 设计内容:张家口市东山产业集聚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电源及变配电配套工程工程总承包设计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深化、优化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过程至竣工验收全过程的相关服务等所有工作和实施期间的设计变更以及后续服务等内容。施工内容:张家口市东山产业集聚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电源及变配电配套工程工程总承包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1000 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承修类五级、承试类五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以及其他 / 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自 2022 年 04 月 01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电力工程类似业绩(业绩类型指:设计业绩或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业绩均可参与评审。)(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时间为准);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 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或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注册证书或电力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执业资格;□ (专业名称)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以兼任,☑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 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注册证书 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 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 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良好财务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2)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全国范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http://jzsc.mohurd.gov.cn)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记录或黑名单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附查询截图,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核实为准,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不同单位除外);并对以上内容做出承诺。(4)所有证明材料如正在办理延期或变更等事宜,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5)企业资质情况和状态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建筑业企业信息查询”栏目显示情况和状态为准。相关查询条件或功能不具备除外。
3.1.3其他要求:拟派项目经理2022年04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一项电力工程类似业绩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1 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5年04月 18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
3.2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 施工 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
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其他:(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2)投标截止时间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4-18 09:00:00
至 2025-04-24 17:3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05-12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分开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盲评。
本项目评标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采用数据电子文件。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在开标时间内投标人在电子平台自行解密投标文件,若在开标时间内未成功解密投标文件的将为无效投标。
招标业务咨询招标代理单位,电子投标操作咨询“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开标的流程详见“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咨询电话:4000311616。
企业资质等级请参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确保新旧资质平稳过渡。
请投标人及时办理CA,以免影响本次投标。河北CA联系方式:4007073355。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一档:概(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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