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广东公司燃煤电厂化学大宗药品2025至2027年度预测物资公开招标项目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重庆市广东公司燃煤电厂化学大宗药品2025至2027年度预测物资公开招标项目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重庆市 |
发布时间: |
2025-02-27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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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东公司燃煤电厂化学大宗药品2025至2027年度预测物资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501487,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广东电力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家能源集团广东电力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广东公司燃煤电厂化学大宗药品2025至2027年度预测物资公开招标。
2.1.1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2个标段,招标范围为国家能源集团广东公司下属四个燃煤电厂(台山、惠州、清远、肇庆)化学大宗药品2025至2027年度预测物资框架合同(统采分签),分批次供货。本项目共两个标段,投标人可两标段均参与投标,也可选择其中任一一个标段进行投标,广东公司燃煤电厂化学大宗药品2025至2027年度预测物资供货清单如下:
序号
电厂
药剂名称
形态
商品浓度
用量(t)
备注
第一标段
清远
盐酸
液体
≥31%
2800
供货时间:暂定2025年4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体需求时间以招标人提前48小时通知为准,如遇紧急情况现场交货时间为24小时内。每批次供货时间及供货数量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合同有效期内,如物资已全部发放完毕,则合同提前终止;合同有效期内,如物资未发放完毕,合同按期终止。数量为预估数量,根据现场实际需要按实结算。
GR36%~38%
60瓶*500mL
氢氧化钠
液体
≥32%
5000
浓硫酸
液体
≥98%
500
GR≥98%
60瓶*500mL
氨水
液体
25%~28%
450
AR25%~28%
20瓶*500mL
次氯酸钠
液体
≥10%
4500
反渗透还原剂
固体粉末
≥98%
60
惠州
盐酸
液体
≥31%
4500
供货时间:2025年4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具体需求时间以招标人提前48小时通知为准,如遇紧急情况现场交货时间为24小时内。每批次供货时间及供货数量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合同有效期内,如物资已全部发放完毕,则合同提前终止;合同有效期内,如物资未发放完毕,合同按期终止。数量为预估数量,根据现场实际需要按实结算
次氯酸钠
液体
≥10%
3000
氢氧化钠
液体
≥32%
5400
氨水
液体
AR25%~28%
250
AR25%~28%
60桶*20Kg
亚硫酸氢钠
固体粉末
AR≥98%
200
肇庆
盐酸
液体
≥31%
4500
供货时间:2025年10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数量为预估数量,根据现场实际需要按实结算
氢氧化钠
液体
≥32%
4500
供货时间:2025年10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数量为预估数量,根据现场实际需要按实结算
次氯酸钠
液体
≥10%
5500
供货时间:2025年4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数量为预估数量,根据现场实际需要按实结算
氨水
液体
25%~28%
250
供货时间:2025年10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数量为预估数量,根据现场实际需要按实结算
浓硫酸
液体
98%
750
供货时间:2025年10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数量为预估数量,根据现场实际需要按实结算
亚硫酸氢钠
固体粉末
64.0~67.0
100
供货时间:2025年10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数量为预估数量,根据现场实际需要按实结算
台山
盐酸
液体
≥31%
2500
暂定2025年7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具体需求时间以招标人提前48小时通知为准,如遇紧急情况现场交货时间为24小时内。每批次供货时间及供货数量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合同有效期内,如物资已全部发放完毕,则合同提前终止;合同有效期内,如物资未发放完毕,合同按期终止。数量为预估数量,根据现场实际需要按实结算
氢氧化钠
液体
≥32%
2500
暂定2025年7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具体需求时间以招标人提前48小时通知为准,如遇紧急情况现场交货时间为24小时内。每批次供货时间及供货数量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合同有效期内,如物资已全部发放完毕,则合同提前终止;合同有效期内,如物资未发放完毕,合同按期终止。数量为预估数量,根据现场实际需要按实结算
氨水
液体
分析纯25%~28%
580
暂定2025年7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具体需求时间以招标人提前48小时通知为准,如遇紧急情况现场交货时间为24小时内。每批次供货时间及供货数量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合同有效期内,如物资已全部发放完毕,则合同提前终止;合同有效期内,如物资未发放完毕,合同按期终止。数量为预估数量,根据现场实际需要按实结算
消泡剂
白色或者灰白色不透明乳液
固含量≥10%
150
(150000kg)
供货时间: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数量为预估数量,根据现场实际需要按实结算
第二标段
清远
絮凝剂(聚合氯化铝PAC)
液体
≥10%
7600
(7600000kg)
暂定2025年7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具体需求时间以招标人提前48小时通知为准,如遇紧急情况现场交货时间为24小时内。每批次供货时间及供货数量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合同有效期内,如物资已全部发放完毕,则合同提前终止;合同有效期内,如物资未发放完毕,合同按期终止。数量为预估数量,根据现场实际需要按实结算
高效絮凝剂(脱硫废水一体化净水剂)
固体粉末
15
阴离子助凝剂(PAM)
固体粉末
≥90.0%
30
阳离子助凝剂(PAM)
固体粉末
≥90.0%
80
反渗透阻垢剂
液体
100%
200(200000kg)
非氧化性杀菌剂
液体
100%
105(105000kg)
反渗透清洗非氧化性杀菌剂
液体
100%
9
反渗透酸洗剂
液体
100%
9
反渗透碱洗剂
液体
100%
9
氢氧化钙
粉末
≥95%
4320
碳酸钠
固体
≥98%
15
偏铝酸钠
固体
98%
10
活性泥菌
生活污水专用
99%
3
循环水阻垢剂
液体
650
蒸发阻垢剂(MVR阻垢剂)
液体
15
循环水非氧杀菌剂
液体
60
惠州
絮凝剂(PAC)
液体
≥10%
600
供货时间:2025年4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具体需求时间以招标人提前48小时通知为准,如遇紧急情况现场交货时间为24小时内。每批次供货时间及供货数量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合同有效期内,如物资已全部发放完毕,则合同提前终止;合同有效期内,如物资未发放完毕,合同按期终止。数量为预估数量,根据现场实际需要按实结算
絮凝剂(PAC)
固体
≥28%
6
阴离子聚丙烯酰胺
粉末/颗粒固体
≥88%
6
磷酸钠
固体
≥98.0%
8
反渗透阻垢剂
液体
100%
100
非氧化性杀菌剂(适用于化学清洗)
液体
100%
30
反渗透酸洗剂
液体
100%
30000千克
反渗透碱洗剂
液体
100%
30000千克
高效絮凝剂
含煤废水使用,粉末/颗粒固体
100%
25000千克
肇庆
磷酸三钠
固体
≥98.0%
50
供货时间:2025年10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数量为预估数量,根据现场实际需要按实结算
聚合硫酸铁
液体
≥11%
200
供货时间:2025年10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数量为预估数量,根据现场实际需要按实结算
聚合氯化铝
液体
≥10%
3000
供货时间:2025年8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数量为预估数量,根据现场实际需要按实结算
阳离子聚丙烯酰胺
粉末/颗粒固体
≥88%
60
供货时间:2025年4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数量为预估数量,根据现场实际需要按实结算
阴离子聚丙烯酰胺
粉末/颗粒固体
≥90%
100
供货时间:2025年4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数量为预估数量,根据现场实际需要按实结算
有机硫
液体
≥15%
50
供货时间:2025年4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数量为预估数量,根据现场实际需要按实结算
氢氧化钙
粉末/颗粒固体
≥95%
500
供货时间:2025年5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数量为预估数量,根据现场实际需要按实结算
反渗透用阻垢剂
液体
100%
45
阻垢剂应为三倍及以上的无磷浓缩液。供货时间:2025年7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数量为预估数量,根据现场实际需要按实结算
反渗透用非氧化性杀菌剂
液体
100%
60
非氧杀菌剂应为标准原液。供货时间:2025年7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数量为预估数量,根据现场实际需要按实结算
反渗透酸洗剂
液体
100%
9
提供药剂时,还需同时提供膜清洗服务,费用包含在药剂费用中。供货时间:2025年4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数量为预估数量,根据现场实际需要按实结算
反渗透碱洗剂
液体
100%
9
提供药剂时,还需同时提供膜清洗服务,费用包含在药剂费用中。供货时间:2025年4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数量为预估数量,根据现场实际需要按实结算
2.1.2交货期:本次物资采购合同期限为3年,每个电厂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具体需求时间以招标人提前48小时通知为准,如遇紧急情况现场交货时间为24小时内。每批次供货时间及供货数量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合同有效期内,如物资已全部发放完毕,则合同提前终止;合同有效期内,如物资未发放完毕,合同按期终止。
2.1.3交货地点:各电厂指定位置。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第一标段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含盐酸、氢氧化钠、硫酸、次氯酸钠、氨水)。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包含盐酸、硫酸)。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包含危险货物运输8类),或提供与有资质的运输单位签订的委托合同及对应运输单位的资质证书。
第二标段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提供与有资质的运输单位签订的委托合同及对应运输单位的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第一标段业绩要求:2020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并提供化学大宗药品合同业绩2份,且单份合同供货量1000吨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第二标段业绩要求:2020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并提供大宗药品合同业绩2份(单份合同至少包含第二标段采购项中两种不同品类)。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统一客商门户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2-26 12: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3-04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第2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第2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能e招驱动安装包”及“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能e招→帮助中心→“国能e招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5-03-19 09: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7.1 信息公开说明:
(1)开标阶段,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等信息向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进行公示。
(2)中标候选人公示阶段,对中标候选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向社会进行公示。
(3)未进行公示的业绩(补充公示的业绩视为已公示业绩),评标阶段将不予认可。
7.2 招标文件其他部分内容与招标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公告为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能e招(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家能源集团广东电力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黄埔区黄埔大道东980号118房
邮 编:529228
联 系 人:姜亮菲
电 话:02028217201
电子邮箱:2048003@chnenergy.com.cn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瑞天路56-3号企业天地5号办公楼21层
邮 编:400010
联 系 人:熊思帆,刘自根(023-63602765)
电 话:023-63602019
电子邮箱:20063008@ceic.com
国能e招客服电话:010-58131370
国能e招客服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法定工作日)
国能e招登录网址: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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