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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150万吨/年芳烃及炼油配套改造项目塔内件Φ1400×16300Q235B+S11306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河北省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150万吨/年芳烃及炼油配套改造项目塔内件Φ1400×16300Q235B+S11306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5-02-25
详细内容:
本标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操作,请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并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制作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下方说明。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150万吨/年芳烃及炼油配套改造项目塔内件Φ1400×16300 Q235B+S11306(招标编号:NWZ250317-4803-063832)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塔内件Φ1400×16300 Q235B+S11306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1

150万吨/年芳烃及炼油配套改造项目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塔内件Φ1400×16300 Q235B+S11306

1.000





2

塔内件Φ2400/3800×35000 Q235B+S11306

1.000





3

塔内件Φ3000/3800×34700 Q235B+S11306

1.000





4

塔内件Φ2800/4200×34400 Q235B+S11306

1.000





5

塔内件Φ2100/2600×33400 Q235B+S11306

1.0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接受生产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 财务要求。



3.1.3 业绩要求。

(1)提供近十年(2015年1月-2024年12月)石油化工装置不少于3套直径≥φ4200mm板式塔塔内件成功应用业绩,并需提供证明(证明材料包含合同、技术协议、投用时间、用户证明文件、发票扫描件等),发票扫描件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通过的发票信息。投标人对投标技术文件的所有内容负完全责任,业绩证明文件不清晰或不提供合同复印件均视为无效业绩。

(2)技术授权商需提供至少1套石油化工装置直径≥φ4200mm塔内件成功运行的设计业绩(需提供设计方的业绩支持文件)。技术授权商只能授权一家制造商进行投标(并提供技术授权证明),同一设计业绩不能同时提供给其他投标人。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满足招标方《中国石化九江分公司供应商数字化交付管理规定(供应商版)》(见附件2)要求,提供数字化交付文件资料。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5年2月25日9时0分







2025年3月2日9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请联系武汉招标中心,联系人金悦。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4.3 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3月18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开标时间:2025年3月18日9时0分。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在2025年3月8日前,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填报并提交。

7.投标说明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武汉招标中心







联系人:



赵宋清,马林凤,严聿捷



联系人:



金悦







电   话:



13879272254,020-22193454,020-22192823



电   话:



13429836586







电子邮件:



zhaosq.jjsh@sinopec.com,malf.lpec@sinopec.com,yanyj.lpec@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zjinyue@sinopec.com







招标文件



2025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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