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极县城区绿化建设、提升工程(三标段)招标公告,E1300000271008219001B01,
无极县城区绿化建设、提升工程(三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无极县城区绿化建设、提升工程(三标段)已由无极县行政审批局以无行审审字【2020】9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极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无极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无极公园设计提升范围内一级道路系统、环湖路、湖体及驳岸、广场铺设(部分)、绿地给水。2、建设地点:无极县城区。3、标段划分:1个标段。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范围全部施工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查询日期以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1.3其他要求: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 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17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18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19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20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21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22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23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及项目班子其他人员需提供至少一年的养老保险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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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11-12 09:00至2021-12-06 08: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变更,未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造成无法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或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其后果自行承担。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12-06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诉举报电话:85570135 邮箱:wjxzbb@163.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无极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宏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石家庄市无极县中昌西路72号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和平东路345号鑫鹏商务酒店东二楼 |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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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 |
| 联系人: |
马学科
| 联系人: | 孙红霞 |
| 电话: |
0311-85579818
| 电话: | 0311-85852910 |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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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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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hbhczbdl@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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