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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永明人寿2021年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服务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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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光大永明人寿2021年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服务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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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 |
发布时间: |
2021-1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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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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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2021年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服务项目”已由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批准。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实施进行邀请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根据等保2.0标准及监管部门要求,我司需对个险及团险业务核心2个三级系统进行年度等级保护测评工作以落实三级系统每年进行一次测评的工作要求。同时,根据《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互联网保险业务管理办法》中关于保险销售或投保功能的自营网络平台的安全保护等级应不低于三级的要求,2021年我司将新增官方、光速保及电子商务平台系统3个系统进行备案并完成测评工作。
解决方案:信息技术部应我司所属地区等保工作主管部门天津市公安局和平分局网络安全支队要求,依据等保-金融行业2.0标准的规定,确定了如下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方案:
(1)对3个新备案的系统进行系统调研、外部专家评审、公安机关备,并对5个系统进行测评,并将最终测评报告上报至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监管部门; (2)测评工作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实施整改; (3)对信息技术部进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专项培训;
总计采购清单,三级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服务:共计5个系统,分别是个险业务核心、团险业务核心、官方、光速保及电子商务平台系统。
3、投标人资格及项目要求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要求: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类、服务类营业执照,成立时间三年以上且注册资本原则上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2)参加此项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应具有完成本项目足够的财力和资金,以及相应的技术人员,经营状况、商业信誉、资信良好;
(4)应答方必须具备至少1个同类项目案例,同类项目案例指由应答方负责实施,通过安排等级保护测评团队向政府、金融行业提供过等保测评服务的项目案例,且该案例在合同名称或正文中必须包含对应服务的字样或具体描述(注意:此处提供的案例不再作为评审过程中的得分案例);
(5)应答方必须具备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推荐测评机构的有效资质。非我司所在地的测评机构,则必须满足公安部关于测评机构异地开展测评项目的管理要求且具备我司所在地安全等级保护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备案证明。
4、投标人报名要求
凡有意参加并具备上述基本要求的报名供应商,可于2021年11月15日至2021年11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将投标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项目报名表(见附件,需盖章扫描)及项目要求的其他辅助文件电子版扫描件(电子文件大小控制在5MB以内)和电子版的项目报名表送达至:Xiongwei.Shi@sleb.cn;项目报名联系人:史雄伟 联系电话010-59128430;凡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者,我司将以电子邮件方式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报名供应商邮箱。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的;
(2)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投标人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诉讼问题的。
(5)投标人报名后,不得以任何方式与项目相关人员私下接洽,一经发现,废除投标资格。
6、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7、保密
(1)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2)推荐人及投标人应对报名信息严格保密,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推荐人信息影响项目及评审相关人员。
8、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9、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特此公告
2021年11月12日
附件 供应商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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