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家岗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白洋路道路建设渣土清运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1-11-11 18:27|发布单位: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11-17|项目监管地:伍家岗区|
【项目概况】
白洋路道路建设渣土清运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宜昌市西陵区珠海路8号南苑科技创业园10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BC21111178
2、采购计划备案号:伍采计备[2021]XM0563号
3、项目名称:白洋路道路建设渣土清运工程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预算金额:103.730691(万元)
6、最高限价:103.730691(万元)
7、采购需求:
白洋路道路建设渣土清运工程项目位于火光村2组,采购内容为约19460.02立方米渣土清运。含场地交通路面清理、渣土清理(包括实物内掺杂的保温材料等有害物质处理)、布置抑尘网、开挖、装车、外运、弃渣等及工程所需的手续办理等内容。19460.02立方米为预估体积,最终结算清运体积以采购人委托的专业测绘单位现场据实测量的数据为准。因实物内掺杂有保温材料等有害物质,请供应商实地勘察自行考虑施工成本风险。
8、合同履行期限:7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并按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根据宜昌市人民政府令《宜昌市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之规定,本项目的建筑垃圾可采用以下方式进行消纳和利用,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任意一项即可:(1)弃土消纳场:供应商须提供项目所在地经辖区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认可的消纳容量不得少于本次工程量的弃土消纳场。(弃土消纳场为自有的: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经辖区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认可的弃土消纳场证明文件复印件;弃土消纳场为租赁的: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经辖区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认可的弃土消纳场证明文件复印件和租赁合同复印件);(2)利用本项目建筑垃圾进行建设工程工地土方回填:供应商须提供建设单位经国土、规划、环保等部门同意的建设工程工地土方回填申请的证明材料,并取得城管部门实地勘察确认本项目建筑垃圾可回填的证明材料。(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3)本项目建筑垃圾再利用的:若使用本项目建筑垃圾进行建设工程再利用的,提供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11月12日至2021年11月16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宜昌市西陵区珠海路8号南苑科技创业园10楼)
3、方式:
现场领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请在文件规定获取时间内持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手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委托代理人手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到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宜昌市西陵区珠海路8号南苑科技创业园10楼综合部办公室)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4、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1年11月1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宜昌市西陵区珠海路8号南苑科技创业园10楼开评标室)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11月1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宜昌市西陵区珠海路8号南苑科技创业园10楼开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有疑问的,需在2021年11月16日17:30时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对超过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截止时间未对争性谈判文件提出异议的,视其完全接受,并对在此时间之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受理;(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3)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监管部门提起投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伍家岗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地址:昌市伍家岗区东山大道山水华庭小区435-26-301
联系方式:186717274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宜昌市西陵区珠海路8号南苑科技创业园10楼
联系方式:135457549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康
电话:135457549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