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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中山大学材料学院等离子增强化学气相沉积系统采购项目更正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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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广东省中山大学材料学院等离子增强化学气相沉积系统采购项目更正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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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 |
发布时间: |
2021-1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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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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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中大招(货)[2021] 906号/CLF0121GZ09ZC8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大学材料学院等离子增强化学气相沉积系统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0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报名方式及时间:2021年10月29日9:00至2021年11月4日17:00;”更正为:“八、报名方式及时间:2021年10月29日9:00至2021年11月18日17:00;00”。
(2)原采购文件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十、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2021年11月18日14:00” 更正为:“十、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2021年11月29日9:00”。
(3)原采购文件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十一、评标时间及地点:2021年11月18日下午于中山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投标人不参加)。” 更正为:“十一、评标时间及地点:2021年11月29日于中山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投标人不参加)。”。
(4)原采购文件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三、本项目其它需要特别说明的情况:★5.本项目的含税人民币报价付款方式按《国内采购合同》的“4.付款及结算方式 4.1.1 分期结算(适用于货物总价款在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进口货物:货款分两次付清,第一次付款为货物总金额的80%(80%L/C);第二次付款待货物验收合格后,甲方用户在3个月内签署余款支付确认书,甲方的外贸代理公司据此在15天内付清余款(T/T)。进口代理费用由(□甲方√乙方)支付。” 更正为:“三、本项目其它需要特别说明的情况:★5.本项目的含税人民币报价付款方式按《国内采购合同》的“4.付款及结算方式 4.1.3其他”。 进口货物:货款分三次付清,第一次付款为合同签订后,甲方的外贸代理公司根据形式发票此在15天内支付30%货款(T/T)。第二次付款为合同金额60%(60%LC)。第三次付款为设备验收后10%,甲方的外贸代理公司根据验收文件在15天内付清余款(T/T)。进口代理费用由(□甲方√乙方)支付。”
(5)原采购文件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更正了合同中相关付款方式,具体请详见附件更正后的采购文件。
更正日期:2021年11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不变。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采购文件与更正后的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后的文件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山大学
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
联系方式:郑老师 020-84115084转8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23楼
联系方式:林先生 020-87651688-34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020-87651688-344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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