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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华南化工销售分公司固体化工产品公路运输项目(佛山中山鹤山区域)招标公告
公告名称:
中国石油天然气华南化工销售分公司固体化工产品公路运输项目(佛山中山鹤山区域)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广东
发布时间:
2021-11-11
详细内容:

中国石油华南化工销售公司固体化工产品公路运输项目(佛山中山鹤山区域)


中国石油华南化工销售公司固体化工产品

公路运输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Y21-SH17-FW14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华南化工销售公司固体化工产品公路运输项目(佛山中山鹤山区域)(项目名称)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南化工销售分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南化工销售分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基本情况:

固体化工产品总运量约为14.4万吨(受生产或市场等因素影响可能有所调整),按照《中国石油华南化工销售公司采购管理办法》、《中国石油华南化工销售公司货物配送管理办法》,准备对固体化工产品公路运输项目进行招标。

2.2 招标范围:

2.2.1合成树脂、合成橡胶、合成纤维及原料等固体化工产品的公路配送服务。

项目线路及报价表:

标段

出货区域

报价表

里程区段(km)

最高限价(元/吨*公里)

1

佛山、中山、鹤山区域库

报价表

0-30

1

31-50

0.9

51-70

0.74

71-100

0.65

101-150

0.6

150以上

0.48

备注:

1.以上报价以合成树脂(25kg/包)、合成橡胶(25kg/包)为参照物进行报价,该标段设置最高限价,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最高限价的,该投标人投标文件可被判定为无效投标文件,将不参与评标;

2.中标后,SBS产品(15kg/包、20kg/包、25kg/包)费用执行如下标准:配送费为合成树脂、合成橡胶配送费的1.5倍。 (单价按四舍五入原则取整数)

3.运输起步价为20km,即20km以内按20km计算运费。

上述各线路中的运量为暂估运量,各线路运量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因具体市场销售情况等因素进行调整,实际运量以招标人的委托量为准。

2.2.2 服务地点:按招标人要求

2.3 服务期限:202211日至20221231

2.4 项目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 投标单位基本情况(描述公司的发展历程、企业性质、货运运输能力、从事固体化工产品运输服务经验、制度建设、资质等级,需提供企业的资质等级证书和荣誉证书及获奖证书复印件)。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资料,投标将被否决。

3.1.2 投标人应投标单位基本证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6项: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签约人授权委托(非法人签约时须提供)、签约人身份证复印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及人员资质证明台账。未提供相应证书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1.3投标人应投标单位为本项目配备的适载运输工具清单,须列明GPS安装情况,购买保险情况,未提供相应证明资料,投标将被否决。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至今)需具有类似产品的运输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及相关的结算发票,未提供相应证书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3信誉要求:

投标单位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业记录,无工商、质检、环保等行政管理机构处罚记录,提交《依法经营、诚信纳税承诺书》(投标单位据实填写,否则经证实后否决其投标,格式自拟)未提供相应证书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4其他

3.4.1公司管理制度(含安全管理制度)相关文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2019-2020年应急演练记录与评价。未提供相应文件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4.2投标单位为本项目制定的服务方案、货物运输服务质量和运输合规性的保证书及服务承诺书、应急措施。未提供相应文件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5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1111日至 2021111716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②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 元,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1)只接受电汇,电汇交款单位名称和开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一致;

(2)投标人电汇,须填写汇款附言:“2021刘欣桐144标书款”;

(3)电汇:

账户名称:中国石油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上海联合大厦支行

账号:1001260529022108485

联行号:102290026050

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电汇后网上下载文件的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在线报名和汇款后,将电汇底单、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excel版和盖章pdf版)发送至招标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sszncu@126.com,电汇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网上解锁,潜在投标人可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建议在系统报名成功后,再进行付款并将电汇底单、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excel版和盖章pdf版)打包成一个文件后将其压缩包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为“**公司投标**项目登记文件”。

③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请在工作日9:00至16:30咨询)。

4.2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11229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再集中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5.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15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5.5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4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收款账号与标书费收款账号相同);

②投标保证金电汇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单独汇出,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帐户,不接受投标人分公司、其他单位名义代缴或个人名义的汇款。

③投标人电汇,须填写汇款附言:“2021刘欣桐144保证金”。收款单位等信息与公告4.1条款相同。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华南化工销售分公司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北京西城区鼓楼外大街5号

联 系 人:熊广俊

联 系 人:刘欣桐

电 话:020-38848259

电 话:13502468176


电子邮件:sszncu@126.com

20211111

电子招标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10-62069351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附件电子交易平台公告附件 (1).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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