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华南化工销售公司固体化工产品仓储服务(佛山)
中国石油华南化工销售公司固体化工产品仓储服务(佛山)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华南化工销售公司固体化工产品仓储服务(佛山)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南化工销售分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仓储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限于合成树脂、合成橡胶、合成纤维及原料等固体化工产品的装卸、仓储等服务。项目货物计划吞吐量和地址信息:
2.2 服务期限: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3 标段划分:
□是,划分为个标段:
R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单位必须是在工商局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财务上独立运行的从事仓储物流服务的公司。(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投标将被否决)
3.2 投标单位基本证件: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的原件或原件扫描件。(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投标将被否决)
3.3投标单位的公司简介,应包含如下内容:所提供的仓储和装卸能力、合成树脂和橡胶类产品的操作管理经验和历史业绩(须提供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日期为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仓储地点以及其与货物到达铁路站点和水运码头的距离描述。(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投标将被否决)
3.4投标人须提供拟投用于本项目的仓储地点产权证、租赁合同等能够证明投标单位具有合法使用仓储库房权力的证明资料。(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投标将被否决)
3.5投标人须提供为本项目拟投用的仓储地点对应的有效期内的防雷装置验收合格证、防雷装置定期检测合格证(如根据国家《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不需设置防雷装置,则应提供由有合法资质的专业机构(单位)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备查)。(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投标将被否决)
3.6投标人须提供为本项目拟投用的仓储地点对应的火灾危险性类别为丙类及以上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或备案证明。(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投标将被否决)
3.7投标人须提供为本项目拟投用的仓储地点对应的仓储物的足额保险单。(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投标将被否决)
3.8投标人须承诺在过往经营过程中未发生过违规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未造成不良影响,在国家、省、市质量、环保、安监部门无不良记录,近三年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事件及安全环保事故、事件,未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的事件,若存在上述情况投标直接被否决。
3.9联合体要求:
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12日9:00时至 2021年11月18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②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1)只接受电汇,电汇交款单位名称和开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一致;
(2)投标人电汇,须填写汇款附言:“2021达145标书款”;
(3)电汇:
账户名称:中国石油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上海联合大厦支行
账号:1001260529022108485
联行号:102290026050
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电汇后网上下载文件的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在线报名和汇款后,将电汇底单、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excel版和盖章pdf版)发送至招标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29411429@qq.com,电汇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网上解锁,潜在投标人可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建议在系统报名成功后,再进行付款并将电汇底单、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excel版和盖章pdf版)打包成一个文件后将其压缩包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为“**公司投标**项目登记文件”。
③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请在工作日9:00至16:30咨询)。
4.2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1年12月3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再集中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5.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15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5.5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7.5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收款账号与标书费收款账号相同);
②投标保证金电汇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单独汇出,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帐户,不接受投标人分公司、其他单位名义代缴或个人名义的汇款。
③投标人电汇,须填写汇款附言:“2021达145保证金”。收款单位等信息与公告4.1条款相同。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南化工销售分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99号20层
联 系 人:熊广俊
电 话:020-38848259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鼓楼外大街5号 邮 编:100029
联 系 人:李建达
电 话:13318197317
电子邮件:2941142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