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分质供水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批次直饮水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包2(第二次)答疑
1、招标直饮水水质标准:菌落:不能检出,问可否参照国家标准CJ94-2005为50以内?
答:按标书执行。
2、招标直饮水水质标准:酸碱度(PH) 7≤PH≤8.5,可以参照国家标准的范围CJ94-2005为6-8.5?
答:按标书执行。
3、招标技术要求:酸碱度(PH) 7≤PH≤8.5,请问这个可以参照国家标准的范围吗?
答:同问题2.
4、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中3.2.2付款方式:安装调试完成,通水投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全部货物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后【15 】个工作日内付至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的货物货款的【90 】%,根据招标文件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P48页款和第一次答疑结果 。
----请问此项是否应该为付至95%?
答:全部货物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后【15 】个工作日内付至货物货款的【95 】%。
5、P2页投标人资格中,3.4.设备购买包含2年质保及售后维修服务(包含所有配件);提供保质期后定期免费巡查、保养计划(提供计划原件和承诺书)。
---请问能否调整成提供保质期内定期免费巡查、保养计划(提供计划原件和承诺书)
答:按标书执行。
招标人:重庆分质供水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1日
(第二次)包1答疑(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