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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廊坊市消防救援支队新建廊坊市八中队消防站货物采购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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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新疆廊坊市消防救援支队新建廊坊市八中队消防站货物采购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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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 |
发布时间: |
2021-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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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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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廊坊市消防救援支队新建廊坊市八中队消防站货物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北泰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0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RZB-2021-042
项目名称:廊坊市消防救援支队新建廊坊市八中队消防站货物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5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A包:厨房设备及战斗服架:737000元;
B包:家具:810000元;
C包:健身器材:288000元;
D包:通讯室:695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天内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小型、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2、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可。
2.3、残疾人企业应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可。
2.4、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提供原件,并在标书中附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可。
投标人应对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不实资料,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在中国境内注册,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投标人的规定; 3.2、按照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3、近一年内至少三个月的税收及社保缴纳凭证(新成立三个月的公司除外);3.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3.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2016〕 12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的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如投标单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存在不良记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12日 至2021年11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泰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金购买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0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0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泰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廊坊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廊坊市北凤道以南,西昌路以西
联系方式:韩冬0316-52670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北泰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廊坊市广阳区第五大街酒吧街二层D9号
联系方式:吕云昊150766776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云昊
电话:15076677601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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