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5105012021000861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泸州市人民医院2021年医疗设备第一批采购项目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1年11月05日 |
| 二、更正信息 |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 更正内容 | |
各潜在供应商:
泸州市人民医院2021年医疗设备第一批采购项目(项目编号:5105012021000861),该项目现作出更正,更正内容如下:
1.根据国家、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文件精神,现对新冠疫情防控事宜规定如下:
1.1新冠疫情防控期间严格限制到场人数,供应商原则上仅限1人(供应商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参加现场开标等采购活动。
1.2所有参与开标的供应商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1.3所有参与开标的供应商人员报到时需提供“四川天府健康通”健康码,“绿码”且体温正常人员方可参与开标;“黄码”“红码”或者发热人员将按照本地区疫情防控规定立即上报处置。?
1.4对已出现确诊病例还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的来泸人员或者中高风险地区的来泸人员,需严格按照四川省及泸州市发布的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完成相应的防控要求。如参加采购活动时,经代理机构现场核实,发现供应商为已出现确诊病例还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或者中高风险地区来泸人员且未按照四川省及泸州市发布的新冠疫情防控要求进行相关工作,代理机构将拒绝其进场,并按泸州市新冠疫情防控要求紧急上报,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5参加采购活动相关人员请自行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建议提前30分钟到场报道。报道时使用“四川天府健康”通扫码登记、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接受体温测试、如实填写《参加开评标活动人员健康情况承诺书》,并对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拒不配合上述工作,代理机构将拒绝其进场,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其余不变。 |
| 更正日期 | 2021年11月10日 |
| 三、其它补充事宜: |
| 无 |
| |
|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四川省泸州市人民医院 |
| 地址: | 泸州市江阳区酒谷大道二段316号(沙茜院区)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0830-2279186(项目咨询)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勤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地址: | 泸州市江阳区佳乐世纪城(金融商业中心)9号楼702号(四川勤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郭辉梅、聂华友、卢蓉;联系电话:0830-6668813 (项目咨询)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郭辉梅、聂华友、卢蓉 |
| 电话: | 0830-6668813 (项目咨询) |
| 五、附件 |
|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