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第三人民医院马祖山分院重症病房装修及通风系统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21年11月10日 12:12 【】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九江市第三人民医院马祖山分院重症病房装修及通风系统工程项目 |
| 品目 | 工程/建筑安装工程/通风和空调设备安装, 工程/建筑物施工/其他建筑物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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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九江市第三人民医院 |
| 行政区域 | 九江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11月10日 12:12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年11月11日至2021年11月17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九江振发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1年11月22日 14: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九江振发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九江市柴桑春天十组团10-1栋1520室) |
| 预算金额 | ¥52.929862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欧阳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92-8536277 |
| 采购单位 | 九江市第三人民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九江市浔阳区十里大道40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92-8222188 |
| 代理机构名称 | 九江振发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九江市柴桑春天十组团10-1栋1520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欧阳女士 0792-8536277 |
| 附件: |
| 附件1 | 公告附件.docx |
项目概况
九江市第三人民医院马祖山分院重症病房装修及通风系统工程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九江市柴桑春天十组团10-1栋1520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2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JZFZX20210816025
项目名称:九江市第三人民医院马祖山分院重症病房装修及通风系统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2.929862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采购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
(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 重症病房装修及通风系统工程
| 1
| 项
| 529298.62元
| 详见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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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自签定合同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用户所需货物的生产、安装、调试、验收等所有工作。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参加竞争性磋商的提供相应证明函,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11日 至2021年11月17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九江市柴桑春天十组团10-1栋1520室
方式:九江市柴桑春天十组团10-1栋1520室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九江振发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2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九江振发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九江市柴桑春天十组团10-1栋1520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九江振发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九江市柴桑春天十组团10-1栋1520室)
2.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资料:①投标人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②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证书(原件)或针对此项目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投标人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5.疫情防控事项 (1)为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请出席本项目的供应商按江西省疫情指挥部最新要求做好相关防控措施,各供应商代表积极配合采购代理机构开标现场的管理工作。各供应商代表应携带居民身份证入场,为控制开标厅人数,每家供应商仅允许1人进入开标厅,并请各供应商代表提前1小时到开标地点。必须进行体温测量和相关信息记录工作,经测量体温不正常人员不得入内,并报市疾控中心处理。所有人员全程佩戴口罩,相互之间必须间隔1米以上。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现场并报相关部门处理:一是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有流行病学史纳入医学观察的人员;二是来自重疫区隔离期未满的;三是红外线体温计监测体温超过37.3℃。 (3)自开评标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注:本项目采购国内产品,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与采购活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九江市第三人民医院
地址:九江市浔阳区十里大道408号
联系方式: 0792-82221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九江振发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九江市柴桑春天十组团10-1栋1520室
联系方式:欧阳女士 0792-85362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欧阳女士
电 话: 0792-8536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