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风险普查工作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年11月10日 12:13 【】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风险普查工作 |
| 品目 |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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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11月10日 12:13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年11月10日至2021年11月16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3:30下午:15:00 至 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东路165号新疆国际大厦18楼)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1年11月22日 11: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东路165号新疆国际大厦18楼) |
| 预算金额 | ¥3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力槟 |
| 项目联系电话 | 19999111512 |
| 采购单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采购单位地址 |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中山路462号人民广场联合大厦A座22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郁晨;15699186706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东路165号新疆国际大厦18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力槟;0991-4508367、19999111512 |
项目概况
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风险普查工作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东路165号新疆国际大厦18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22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金采招字[2021]XJJZC-076
项目名称: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风险普查工作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自治区级数据质检、已有多源数据集成整合、普查宣传与培训费、涉及三个试点县自治区级数据质检、汇交等工作阶段任务。
合同履行期限:根据甲方需要按时完成阶段任务。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评标时将给予此类企业进行价格6%的优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用优惠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经营范围内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提供相关网站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后,开标截止时间前);3、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有近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因围标串标、偷税漏税、提供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记录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10日 至2021年11月16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东路165号新疆国际大厦18楼)
方式: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2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东路165号新疆国际大厦18楼)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22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东路165号新疆国际大厦18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法定代表人领取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委托代理人领取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上述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贰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对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中山路462号人民广场联合大厦A座22楼
联系方式:王郁晨;156991867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东路165号新疆国际大厦18楼
联系方式:刘力槟;0991-4508367、199991115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力槟
电 话: 19999111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