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有线综合业务枢纽基地项目精密空调设备采购
答疑及补遗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重庆有线综合业务枢纽基地项目精密空调设备采购” 答疑及补遗发布如下:
一、答疑部分
质疑1:"1.精密空调设备制造商必须拥有本地自有售后服务人员(不少于5人)及备品备件库房,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并加盖设备生产制造商公章,评委根据投标提供的材料进行横线比较,分为优、良、一般三个等级打分,优得3~4分,良得1.5~2.5分,一般得0~1分,少提供或不提供不得分:
1) 所投产品制造商必须在重庆设有售后服务机构,若是分公司提供营业执照,若是办事处提供营业场地租房合同,若是第三方签约合作机构提供合同复印件。
2) 投标截止日前十二个自然月内由政府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若统一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公司提供员工社保代缴服务的,还需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3) 提供库房备品备件照片、有效的正在履行的库房租赁合同(起始日不晚于2020年6月)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4) 精密空调设备制造商需具有从事空调设备维修/维保的案例。提供不少于三个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月1日的由制造商直签的精密空调维保/维修合同(并提供客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备查)。单个合同项目金额不少于55万(维保合同金额按本项目估算金额10%)。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发票扫描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质疑:
1. 没有对售后服务人员定义,在渝设立分公司或办事处、并交社保的单位工作人员如销售、内勤、技术支持等工作人员提供了社保证明资料,是不是均视为满足售后服务人员(不少于5人)的条件?这样容易浑水摸鱼,建议设置售后服务人员(不少于1-2名)具有制冷与空调作业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又名制冷证)的资格条件。
2. 维保业绩,是不是全国的维保业绩都可以使用?
2.提供制造商有效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质量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50001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加盖制造商公章并提供证书查询链接,全部提供得3分,提供至少3个得1分,不提供或提供低于3个不得分。招标的精密空调制造商绝大多数都不能同时具备这4个认证,这4个认证原则上是平等的,是否可修改为提供制造商有效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缺1个扣1分,扣完为止?
3.:提供投标产品同系列机房专用空调机组抵御不低于8级烈度的抗震试验(CMA和CNAS认可的检测机构)报告的得1分,未提供得0分。据了解,抗震试验比较冷门,报告一般都具备CMA标志(认可范围),不一定具备CNAS标志(认可范围)内,请问这条能否修改为提供投标产品同系列机房专用空调机组抵御不低于8级烈度的抗震试验(CMA或CNAS认可的检测机构)报告的得1分,未提供得0分?
4.提供制造商测试实验室获得的国家压缩机制冷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颁发的符合GB/T 19413-2010标准《合格证书》得1分,未提供得0分。因“国家压缩机制冷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名称已变更为“国家压缩机制冷设备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且该《合格证书》现已更名为《试验装置评定合格证书》,如原《合格证书》已过期使用最新颁发符合GB/T 19413-2010标准的《试验装置评定合格证书》能否被接受?"
答:1.将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2.2.4(1)商务评分标准 第7项设备制造商本地售后服务实力中“精密空调设备制造商必须拥有本地自有售后服务人员(不少于5人)……”修改为“精密空调设备制造商必须拥有本地自有售后服务人员(不少于2人),要求具有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作业类别为制冷与空调作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
2.维保业绩不限地域,全国的维保业绩均可;
3.将本条更改为“提供制造商有效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质量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50001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加盖制造商公章并提供证书查询链接,全部提供得3分,提供至少3个得2分,不提供或提供低于3个不得分”;
4.将“提供……8级烈度的抗震试验(CMA和CNAS认可的检测机构)报告的得1分”改为“提供……8级烈度的抗震试验(CMA或者CNAS认可的检测机构)报告的得1分”;
5.接受最新颁发符合GB/T
19413-2010标准的《试验装置评定合格证书》。
质疑2:重庆有线综合业务枢纽基地项目精密空调设备采购项目商务评分标准条款为维谛量身定制(30分):1、资质情况维谛得满分(4分);2、业绩部分满分(6分);3、制造商销售规模市场占有率排名维谛得满分(6分);4、相关认证、证书及报告打分部分维谛得满分(5分);5、制造商售后服务资质部分维谛得满分(3分);6、质量保证期36个月,相信维谛得满分(2分);7、设备制造商本地售后服务实力 相信维谛得满分(4分)。
答:设置评分标准条款均为投标人综合实力的体现,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综合实力及投标设备满足程度进行打分,只要满足要求即可得分。招标文件并未在投标人资格条件中设置不合理的条件,评分条款不存在偏向某一特定设备制造商的情形。
质疑3:"评分条款要求:“投标产品选型型号均获得了CE认证的得2分,未获得或未全部获得的得0分。提供涵盖投标产品选型型号的CE认证证书复印件盖制造商公章,未提供不得分。”该条款设置不合理,CE认证为进入欧盟共同体市场销售的检测认证(必须认证),外销企业(只针对欧盟市场)所必须要做的认证,只适用于:奥地利、比利时、塞浦路斯、捷克、丹麦、爱沙尼亚、 芬兰、法国、 德国、希腊、匈牙利、意大利、爱尔兰、拉脱维亚、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荷兰、波兰、葡萄牙、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瑞典、英国、保加利亚、罗马尼亚、克罗地亚、土耳其这27个国家。此次招标的业主单位为中国广电重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按照中国法律合法注册成立的、受中国法律监管和保护的公司,此次采购的精密空调设备应用场地为:重庆市两江新区水土组团A标准分区A14-2/01号宗地(重庆有线综合业务枢纽基地项目工程施工现场)。我国并没有强制要求精密空调一定具有CE认证,相反对产品的节能性和环保性有一定的要求,在政府采购和事业单位采购中对于进入节能和环保清单的产品有优先推荐采购要求。
国内目前机房精密空调生产执行的标准为GB/T 19413-2010计算机和数据处理机房用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和CCC国家强制认证,国内精密空调行业执行的产品认证为CRAA认证,建议修改此条打分条款为:“投标产品选型型号均获得了CRAA认证的得2分,未获得或未全部获得的得0分。提供涵盖投标产品选型型号的CRAA认证证书复印件盖制造商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答:CE认证确为进入欧盟共同体市场销售的检测认证,但该要求不是参与投标的强制要求,仅为投标产品在质量上的加分项,因此招标文件不作修改。
质疑4:评分条款“制造商销售规模”要求“本项目所投精密空调品牌,按照近三年(2017-2018、2018-2019、2019-2020)第三方市场年度报告ICTresearch中相关章节201X/202X年中国或全球机房空调市场厂商销售份额分析(ICT)或工业和信息化部下辖的赛迪顾问公司中相关章节201X/202X 年中国或全球机房空调市场排名(按销售额)(CCID)对制造商综合实力进行评估,期间最高排名达到第一得6分,最高排名达到第二得4分,最高排名达到第三得2分,其余不得分,本项得分不累加。 本条设置不合理,本次招标的是冷冻水精密空调,精密空调分为风冷型精密空调、水冷型精密空调、冷冻水型精密空调等多种形式,本次采购的是冷冻水型精密空调,提供厂商近三年整体销售份额排名来评比厂商实力太过片面,权威性、真实性有待探究,建议调整该打分条款。
答:ICT research和CCID是行业普遍认可的第三方权威调查机构,其统计的调查数据客观、公正,所以招标人仅认可上述两家机构的调查结果。精密空调主要用于计算机机房、通信类机房、工业与控制机房等场景,精密空调设备制造商近三年整体销售份额领先说明其产品在上述场景的市场认可度高、用户接受度高。
为本项目评分更加合理,本项评分按以下条款进行调整:本项目所投精密空调品牌,按照近三年(2017-2018、2018-2019、2019-2020)第三方市场年度报告ICT research中相关章节201X/202X年中国(或全球)机房空调市场厂商销售份额分析(ICT)或工业和信息化部下辖的赛迪顾问公司中相关章节201X/202X 年中国(或全球)机房空调市场排名(按销售额)(CCID)或赛迪顾问公司中相关章节201X/202X年中国冷冻水型机房空调市场排名对制造商综合实力进行评估,期间最高排名达到第一得6分,最高排名达到第二得4分,最高排名达到第三得2分,其余不得分,本项得分不累加。
质疑5:评分条款“提供制造商有效的商标注册证证书加盖制造商公章并提供证书查询链接,且其核定使用商品(第11类)涵盖“空气调节设备”和“冷冻设备和装置”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要求商标证书涵盖“空气调节设备”和“冷冻设备和装置”该条设置不合理,制造商在制造生产提供投标产品(精密空调)时,已经获得了国家相关规定及要求的质量技术监督局的产品生产许可,具有生产和销售设备的能力,并注册了自己的商标,并可以销售该商标品牌的精密空调设备,但在商标涵盖内容上并不一定完全按照上述要求写的:“涵盖“空气调节设备”和“冷冻设备和装置””字样(完全的文字游戏),该条设置不合理,具有明显的排他性,具有明显的品牌倾向性,违反招标法的公平公正性。
答: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的规定,“尼斯联盟各成员国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使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即尼斯分类)第十一版2021文本。申请日为2021年1月1日及以后的商标注册申请,在进行商品服务项目分类时适用尼斯分类新版本,申请日在此之前的商标注册申请适用尼斯分类原版本。”本次招标采购的产品显然属于“空气调节设备”、“冷冻设备和装置”,此条评分条款无任何品牌倾向性,不违反招标法的公平公正。精密空调产品显然适用于此分类,此条评分条款无任何品牌倾向性,不违反招标法的公平公正。本评分项要求的商标证书涵盖范围有修改,详见质疑8回复。
质疑6:评分条款:“提供制造商有效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质量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50001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加盖制造商公章并提供证书查询链接,全部提供得3分,提供至少3个得1分,不提供或提供低于3个不得分。 ”要求提供ISO50001管理体系证书(制造业非强制性认证要求)不合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与ISO50001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在认证范围内有重复交集,评分条款单独把该条重复列入评选条件,设置不合理,建议取消ISO50001管理证书要求。建议修改为:“提供制造商有效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质量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加盖制造商公章并提供证书查询链接,全部提供得3分,提供至少2个得1分,不提供或提供低于2个不得分。”
答:详见“质疑1”中答复3的内容。
质疑7:评分表中 要求“提供制造商有效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质量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50001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加盖制造商公章并提供证书查询链接,全部提供得3分,提供至少3个得1分,不提供或提供低于3个不得分”该条打分条款及要求设置不合理。ISO9001、ISO14001、ISO45001为基本的企业体系认证,ISO50001为选择性认证非强制性认证,对于空调制造行业,证明企业技术资质能力(实力和管理水平)的资质证书很多如:国家绿色绿色工厂证书、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证书、合同能源管理证书、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双软证书等等,单纯的增加ISO50001认证证书进行打分评比有失公平,建议该条修改为:“提供制造商有效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质量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50001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国家绿色绿色工厂证书、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证书、合同能源管理证书、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双软证书,加盖制造商公章并提供证书查询链接,全部提供得3分,提供至少6个得2分,提供至少4个得1分,不提供或提供低于4个不得分”
答:详见“质疑1”中答复3的内容。
质疑8:评分表中要求“提供制造商有效的商标注册证证书加盖制造商公章并提供证书查询链接,且其核定使用商品(第11类)涵盖“空气调节设备”和“冷冻设备和装置”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要求商标证书涵盖“空气调节设备”和“冷冻设备和装置”,具有明显的排他性,本次采购的是精密空调,涵盖内容应该为“空气调节设备”或“空气调节装置”或“精密机房空调”或“冷却设备和装置”或“冷冻设备和装置”,建议修改
答:将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2.2.4(1)商务评分标准
第1项资质情况中“提供制造商有效的商标注册证证书加盖制造商公章并提供证书查询链接,且其核定使用商品(第11类)涵盖“空气调节设备”和“冷冻设备和装置”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更改为“提供制造商有效的商标注册证证书加盖制造商公章并提供证书查询链接,且其核定使用商品(第11类)涵盖“空气调节设备”或“空气调节装置”,且包含“冷冻设备和装置”或“冷却设备和装置”,满足得1分,不满足不得分”。
质疑9:打分条款中第2.2.4(1) 资质情况 要求“提供制造商有效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质量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50001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加盖制造商公章并提供证书查询链接,全部提供得3分,提供至少3个得1分,不提供或提供低于3个不得分。 ” 分值设定不合理,提供两个证书也应该得分,建议修改为:“提供四个证书得3分,提供三个证书得2分,提供两个证书得1分,提供一个或不提供不得分”
答:详见“质疑1”中答复3的内容。
质疑10:第三章 评分办法 第2.2.4(1)中“制造商销售规模(6分)”中要求提供近三年(2017-2018、2018-2019、2019-2020)第三方市场年度报告ICTresearch等机构的销售市场占比排名,此条评分要求设置严重不合理(6分的权重)。理由如下:1、一个第三方的非国家权威机构的市场报告并不能证明产品的质量以及产品的性能的稳定性;2、此次采购的是冷冻水精密空调,通过制造商总体市场销售占比份额来确定排名,不合理;3、制造商的技术实力和产品性能稳定性可以通过产品或企业获得的国家级、省部级奖项或创新型技术来证明,单凭第三方中介咨询机构的销售额排名并不能证明设备的优劣和技术的先进性。建议重新修改此条评分标准,增加企业获得的国家级奖项或者创新性技术奖项评比分值。
答:详见“质疑3”的答复内容。
质疑11:第三章 评分办法 第2.2.4(1)中“制造商销售规模(6分)”中要求提供近三年(2017-2018、2018-2019、2019-2020)第三方市场年度报告ICTresearch等机构的销售市场占比排名,此条评分要求设置严重不合理(6分的权重)。理由如下:1、一个第三方的非国家权威机构的市场报告并不能证明产品的质量以及产品的性能的稳定性;2、此次采购的是冷冻水精密空调,通过制造商总体市场销售占比份额来确定排名,不合理;3、制造商的技术实力和产品性能稳定性可以通过产品或企业获得的国家级、省部级奖项或创新型技术来证明,单凭第三方中介咨询机构的销售额排名并不能证明设备的优劣和技术的先进性。建议重新修改此条评分标准,增加企业获得的国家级奖项或者创新性技术奖项评比分值。
答:详见“质疑3”的答复内容。
质疑12:"招标文件商务评分标准
问题1:提供制造商有效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质量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50001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加盖制造商公章并提供证书查询链接,全部提供得3分,提供至少3个得1分,不提供或提供低于3个不得分。招标的精密空调制造商绝大多数都不能同时具备这4个认证,这4个认证原则上是平等的,是否可修改为提供制造商有效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缺1个扣1分,扣完为止?
问题2:提供投标产品同系列机房专用空调机组抵御不低于8级烈度的抗震试验(CMA和CNAS认可的检测机构)报告的得1分,未提供得0分。据了解,抗震试验比较冷门,报告一般都具备CMA标志(认可范围),不一定具备CNAS标志(认可范围),请问这条能否修改为提供投标产品同系列机房专用空调机组抵御不低于8级烈度的抗震试验(CMA或CNAS认可的检测机构)报告的得1分,未提供得0分?
问题3:提供制造商测试实验室获得的国家压缩机制冷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颁发的符合GB/T
19413-2010标准《合格证书》得1分,未提供得0分。因“国家压缩机制冷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名称已变更为“国家压缩机制冷设备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且该《合格证书》现已更名为《试验装置评定合格证书》,如原《合格证书》已过期使用最新颁发符合GB/T 19413-2010标准的《试验装置评定合格证书》能否被接受?"
答:详见“质疑1”的答复3、4、5内容。
质疑13:"问题:招标文件商务评分标准之设备制造商本地售后服务实力:
精密空调设备制造商必须拥有本地自有售后服务人员(不少于5人)及备品备件库房,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并加盖设备生产制造商公章,评委根据投标提供的材料进行横线比较,分为优、良、一般三个等级打分,优得3~4分,良得1.5~2.5分,一般得0~1分,少提供或不提供不得分:
1、所投产品制造商必须在重庆设有售后服务机构,若是分公司提供营业执照,若是办事处提供营业场地租房合同,若是第三方签约合作机构提供合同复印件。
2、投标截止日前十二个自然月内由政府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若统一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公司提供员工社保代缴服务的,还需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3、提供库房备品备件照片、有效的正在履行的库房租赁合同(起始日不晚于2020年6月)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4、精密空调设备制造商需具有从事空调设备维修/维保的案例。提供不少于三个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月1日的由制造商直签的精密空调维保/维修合同(并提供客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备查)。单个合同项目金额不少于55万(维保合同金额按本项目估算金额10%)。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发票扫描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质疑:
1. 没有对售后服务人员定义,在渝设立分公司或办事处、并交社保的单位工作人员如销售、内勤、技术支持等工作人员提供了社保证明资料,是不是均视为满足售后服务人员(不少于5人)的条件?这样容易浑水摸鱼,建议设置售后服务人员(不少于1-2名)具有制冷与空调作业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又名制冷证)的资格条件。
2. 维保业绩,是不是全国的维保业绩都可以使用?"
答:详见“质疑1”的答复1、2内容。
质疑14:"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1) 商务评分标准 (30 分)
制造商销售规模 (6 分)
本项目所投精密空调品牌,按照近三年((2017一2018、2018-2019
、 2019-2020 )第三方市场年度报告ICTresearch中相关章节201X/202X年中国或全球机房空调市场厂商销售份额分析(ICT)或工业和信息化部下辖的赛迪顾问公司中相关章节201X/202X年中国或全球机房空调市场排名(按销售额)(CCID)对制造商综合实力进行评估,期间最高排名达到第一得6分,最高排名达到第二得4分,最高排名达到第三得2分,其余不得分,本项得分不累加。
依据和理由:
ICTresearch仅仅是一家咨询公司,是盈利企业,不是政府主管单位的或统计局的公开的数据,所以他是有指向性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一) 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二) 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三)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
(四) 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
(五) 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六)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
(七) 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答:详见“质疑3”的答复内容。
质疑15:"1. 交货地点招标文件已列明,但投标文件格式没有列明填在什么地方,请招标人列明投标文件格式的交货地点?
2. 投标有效期招标文件已列明,但投标文件格式没有列明填在什么地方,请招标人列明投标文件格式的投标有效期?
3. 开标一览表的价格填写是按照含税还是不含税?
4. 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格式是“技术偏离表”,与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自动生成的投标文件格式“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不一致、且未提供商务偏差表格式,请问以哪个为准制作投标文件?"
答:1.交货地点在投标函中“7. (其他补充说明)”填写。
2.投标有效期在投标函中“7. (其他补充说明)”填写。
3.开标一览表的价格按照含税价格填写。
4.投标文件“技术偏差表”按投标文件格式“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制作,无需商务偏差表格,不作否决投标处理。
二、补遗部分
将第六章投标函第一条“我方……的投标总报价(不含税),保外服务……”更改为“我方……的投标总报价(含税),保外服务……”。
招标人:中国广电重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9日
[50000120210802019020101].CQC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