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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某部物资及服务审价机构入围项目(第二次)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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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福建省某部物资及服务审价机构入围项目(第二次)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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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 |
发布时间: |
2021-1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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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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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物资及服务审价机构入围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华冠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安泰街道乌山九巷D1幢楼1628单元)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JW36-F1019
项目名称:物资及服务审价机构入围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项目名称
服务要求
投标保证金(元)
1
物资及服务审价机构入围项目
选取3家物资及服务审价机构,协助招标人开展采购工作,有效控制采购成本。服务内容主要包含但不限于按招标人提供的商品(技术)参数,提供符合招标采购要求的预算控制价,出具审价报告;协助需求部门完善技术参数论证等。
入围服务期限1年。
1000
说明
1.投标人须对所投包内要求的服务进行投标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人可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3.中标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4.投标人须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及供应商暂停名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3年内未被行政主管部门处罚。5.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投标时,投标人相应资质未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可参与投标;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的有关资质参与投标。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09日 至2021年11月1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华冠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安泰街道乌山九巷D1幢楼1628单元)
方式:投标人可直接到福建省华冠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若有异地购买招标文件者,可以对公转账汇款,但须在汇款凭证中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同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或网银转账截图)、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拟报名合同包号等信息(详见公告附件报名登记表)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招标公司电子信箱(554555134@qq.com),以便确认相应项目的报名登记并为投标人办理后续招标文件发送事宜。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相关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本人经办除外)。
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华冠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安泰街道乌山九巷D1幢楼1628单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某部物资及服务审价机构入围项目
(第二次)招标公告
福建省华冠招标有限公司受某部委托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物资及服务审价机构入围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1-JW36-F1019
三、项目概况:
包号
项目名称
服务要求
投标保证金(元)
1
物资及服务审价机构入围项目
选取3家物资及服务审价机构,协助招标人开展采购工作,有效控制采购成本。服务内容主要包含但不限于按招标人提供的商品(技术)参数,提供符合招标采购要求的预算控制价,出具审价报告;协助需求部门完善技术参数论证等。
入围服务期限1年。
1000
说明
1.投标人须对所投包内要求的服务进行投标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人可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3.中标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4.投标人须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及供应商暂停名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3年内未被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5.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投标时,投标人相应资质未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可参与投标;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的有关资质参与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可以为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与本项目相关;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件17);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18)(若为法定代表人参与无须提供),投标代表人必须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本人在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或个税缴纳证明复印件,证明原件上须有当地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印章;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开户许可证(或银行账户信息表)和基本开户银行近一年内出具的资信证明));
5.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
6.社会保障资金: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内任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8.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提供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查询截图,含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三项内容。在评标时将对投标人查询截图记录进行甄别,对投标时还处于行政处罚期间或近三年有行政处罚记录、还在经营异常名录中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0.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承诺函。
(三)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股东、高级管理人员为另一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股东、高级管理人员的,或存在直接或间接控股、直接或间接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生产经营场地为同一地址的,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存在直接或间接控股、管理关系),不得参加同一合同包或未划分合同包的同一项目的投标。
评标当日,招标代理机构将会利用“天眼查”等,将投标人两两交互查询关联关系,并网页查询结果。如发现存在上述关系的,会将相关信息提交评审小组评审。
(四)投标代理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
(五)被记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军队采购网可查)的供应商,按相应处罚结果情况限制参加。
评标当日,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军队采购网,查询以上信息关系,并网页查询结果。如发现存在上述问题的,会将相关信息提交评审小组评审。
(六)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评标当日,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http://www.cicpa.org.cn/)及主管部门相关网站,查询审价机构相应资质是否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网页查询结果。如发现存在上述问题的,会将相关信息提交评审小组评审。
注: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应是清晰的,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五、样品
无。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2021年 11月9日至2021年11月15日(08:3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福建省华冠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安泰街道乌山九巷D1幢楼1628单元)。
(三)发售方式:投标人可直接到福建省华冠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若有异地购买招标文件者,可以对公转账汇款,但须在汇款凭证中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同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或网银转账截图)、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拟报名合同包号等信息(详见公告附件报名登记表)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招标公司电子信箱(554555134@qq.com),以便确认相应项目的报名登记并为投标人办理后续招标文件发送事宜。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相关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本人经办除外)。
(四)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含纸质版或电子版),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
七、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1年11月3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1月3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福建省华冠招标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安泰街道乌山九巷D1幢楼1628单元】。
(四)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或邮寄等其他方式。
八、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1年11月3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福建省华冠招标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安泰街道乌山九巷D1幢楼1628单元】。
九、公告发布媒体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http://www.ccgp.gov.cn/)及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fujian.gov.cn/)、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
※上述指定媒体的有关信息若不一致,应以军队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十、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单位名称:某部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
联系人姓名:陈助理 电话:0591-28120908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华冠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安泰街道乌山九巷D1幢楼1628单元
邮编:350000 邮箱:554555134@qq.com
项目负责人:余明智、林庆贺
联系电话:15060879725、15806081002
保证金负责人:余明智、林庆贺
联系电话:15060879725、15806081002
福建省华冠招标有限公司账户
服务费及标书费缴纳账户
信息
开户名称:福建省华冠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高新区支行
账 号:416977396065
保证金缴纳
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福建省华冠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高新区支行
账 号:416977396065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
联系方式:陈助理/0591-281209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华冠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安泰街道乌山九巷D1幢楼1628单元
联系方式:余明智、林庆贺/15060879725、158060810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明智、林庆贺
电话:15060879725、15806081002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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