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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吉林省长春市公安局监管中心开办所需搬家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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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广西吉林省长春市公安局监管中心开办所需搬家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通知 |
| 所属地区: |
广西 |
发布时间: |
2021-1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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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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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长春市公安局监管中心开办所需搬家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长春市公安局监管中心开办所需搬家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服务商应在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分公司{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23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73-2141GNJLFWCS3344
政府采购项目编号:JM-2021-09-14960
项目名称:长春市公安局监管中心开办所需搬家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82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82万元
采购需求:长春市监管支队所辖四个看守所和支队总部需要搬迁的物品设备及在押人员,搬迁至新地址。搬迁前先将在押人员由经过专业安保人员检测的大客车押送至新址,安保工作由警方负责,之后用封闭箱式货车将需要搬迁的办公用品及厨房设备搬迁至新址。要求所有参与本次搬迁工作的人员出具二针疫苗接种证明和搬迁前48小时的核酸检测证明,由于当前疫情严峻,采购人不组织统一的现场勘查。
服务期限(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服务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为2021年11月03日至2021年11月10日,每天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2地点: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分公司{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
3.3有兴趣的合格服务商,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含单位负责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加盖红章的复印件,在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分公司领购磋商文件。
3.4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700.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3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凯利中心13楼开标3室(二道区洋浦大街与大连路交汇)
五、开启
5.1时间:2021年11月23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凯利中心13楼评标1室(二道区洋浦大街与大连路交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本项目公告媒体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和本网站。
7.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春市公安局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
联系人:才华
联系方式:0431-88907337
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
联系方式:0431-81150785
8.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佳、王丽艳
电话:0431-81150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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